尊敬的居民朋友:
您好!门头沟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正式登记工作已经开始了!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在2016年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业普查每十年进行一次,这是我国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
农业普查,需要您的理解。门头沟区开展农业普查,就是要查清我区农业、农民、农村发展的新情况,摸清全区自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以来的“三农”发展变化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村资产经营、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更好地解决“三农”存在的问题、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以至于推进我区现代化生态新区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农业普查,需要您的配合。我国的《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中都有规定,在本行政区内的所有普查对象都要依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要求,及时提供与普查有关的资料,如实、按时填报普查表,这是普查对象的法定义务。
农业普查,需要您的参与。按照这次农业普查的总体进度安排,从2016年11月1日起,就进入了清查摸底阶段,时间历时一个多月,普查正式登记的时点是2016年12月31日24时。本次普查登记对象是本区范围内的农村住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单位(户)、村民委员会和镇人民政府。农业普查的行业范围是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在农业普查期间,我们的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会跟您联系,入户普查,就您的生产、生活情况进行报表填写和登记。
居民朋友们,我们向您承诺:我们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将严格遵守国家《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规定,对您所提供的普查数据及信息严格保密,请您放心,也请您监督。
农业普查,福到农家。做好农业普查工作,最终受益的还是我们自己!衷心希望我们携手合作,为我区乃至全市、全国的“三农”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感谢您对农业普查工作的理解、配合与参与!祝您和家人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门头沟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元月
致普查对象的一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