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史佳怡)春节前夕,区烟花办按照市、区关于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要求,将军庄镇、永定镇、潭柘寺镇、龙泉镇、城子办事处、大峪办事处、东辛房办事处7个镇、办事处行政区域划定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并积极协调辖区内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小区物业等单位,充分利用标语、横幅、电子屏、手机短信及警务微信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禁放宣传活动。
据区烟花办工作人员介绍,春节期间,除了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查外,若发现有违反禁放规定的,由区公安部门责令改正,收缴其烟花爆竹,并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有些情节严重的,则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如果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市民拒绝、阻碍执法人员执行职务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此外,记者从区烟花办了解到,对于春节期间发现违反禁放行为的违法活动,市民可以拨打69842064或属地派出所电话,区政府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后将根据奖励规定及时予以奖励。
- 标题导航
- 暨我区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论坛举行
- 我区多措并举为孩子们护航保安全
- 我区举办2018年迎新春大型文艺演出
- 2018年春节文化活动好戏连台
- 推动地区转型发展带动百姓致富 提高政治站位集中力量攻坚克难
- 希望各企业今年要做大做优做强为地区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 我区检查节日期间景观布置和环境卫生整改落实情况
- “广播三下乡情暖一家人”活动走进淤白村
- 宣传烟花禁放 平平安安过年
- 法治春联送温暖
- 增产路东区社区举办新春联欢会
- 萧瑟寒夜今又是 续写生命谱华章
- 我区召开2018年民政工作会
- 我区部署2018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 我区召开2018年春节、全国两会旅游安全保障工作会
- 永定镇搭建就业桥梁
- 桑峪村发放爱心善款
宣传烟花禁放 平平安安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