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督察工作安排,北京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第七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于2017年10月10日至25日对门头沟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了驻地督察。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于2018年1月4日对门头沟区正式进行了督察意见反馈,对门头沟区安全生产督察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提出了整改建议。按照督察组反馈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区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制定了《门头沟区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第七督察组督察安全生产工作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并以门头沟区委办公室、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现将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情况
门头沟区安委会办公室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内容、标准、时限和相关要求,督导各相关责任单位,结合工作实际,严格落实“有问题必有整改方案、有缺项必有材料补充、有整改必有情况报告”的整改工作要求,截止2018年2月10日,门头沟区对督察组反馈的整改清单中涉及政府部门的27项具体问题和涉及企业的84项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其他五个方面建议性工作正在积极组织有序推进。(一)清单111项具体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按照会议部署要求,积极整改,主动作为。在接受问题、对号入座、查准核实的基础上,针对行业、企业和问题实际分别成立了整改小组、制定了整改方案、补充了整改材料、撰写了整改报告。此次整改共建立各级整改小组39个,制定部门和镇街整改方案42个,企业整改方案27个,补充整改材料157份,撰写整改报告及情况说明42份。共计形成各种整改材料266份。(二)六个方面共性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问题一:思想认识有偏差,松懈情绪和盲目乐观心态、麻痹松劲意识抬头。区委、区政府明确在进一步落实每半年、每季度分别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结合门头沟区特点,下大力气,对各属地镇街、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研判。结合《门头沟区“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的内容,研究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监管工作措施,采取多种手段,全力解决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区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制定《门头沟区关于落实〈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实施方案》和门头沟区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重点抓好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落实工作,认真组织好2017年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工作;各部门、镇街在文件下发后及时研究制定本部门、镇街的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工作。
问题二:贯彻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不认真、不到位。区安委会办公室督促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全面进行自查,结合自身情况,对“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等相关文件进行全面修订完善,明确各级领导、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将安全生产职责分解落实到内设机构,坚决杜绝对上级文件照抄照搬现象,内容不切合本行业、本地区实际的现象。对修订后的文件,均以本单位正式文件形式印发,并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针对“一些单位党委(党组)及其班子成员未每半年召开一次以上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一些单位行政主要负责同志未每季度召开一次以上会议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的问题。督促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党委(党组)每半年听取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工作汇报,行政领导班子每季度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上会议均要求以会议纪要形式体现,并在年度考核中进行抽查。
问题三: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存在漏洞和盲区。区安委会办公室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认真对照《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门头沟区政府工作部门、属地镇街(园区)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门政办发〔2015〕21号)要求,进一步明确自身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制定工作目标和措施,切实履行好本部门、镇街在安全生产各类专项整治、安全大检查等行动中的工作职责,全力消除安全生产监管(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盲区。2018年将不断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进一步明确和强化行业监管职责落实,加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工作落实,强化专项整治,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问题四:压力传导不畅,工作落实逐层衰减现象严重。一是督促各属地镇街、各相关行业部门依据区安委办《关于印发门头沟区开展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确定的工作目标及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完善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细化责任分工;同时依托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从加强源头治理、强化技术保障、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实施重点消隐工程、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入手,全面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共同推进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区安委会办公室加强对各部门、镇街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督查和管理。各镇街、各相关行业部门在今后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中,严格落实国务院和北京市有关工作部署,按照规定时限,结合行业、属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帐,消除安全隐患,做好相关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工作,确保各类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对于延续时间较长的电气火灾、有限空间、地下管线、涉爆粉尘等专项行动,凡在区级文件中规定负有职责的单位,均已制定本地区、本行业专项整治方案,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加以落实。三是明确工作标准,在今后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中,严格落实国务院和北京市有关工作部署,按照规定时限,结合行业、属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帐,消除安全隐患,做好相关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工作,确保各类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四是针对“部分镇街由工会主席、宣传委员或副调研员主管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和协调力度明显存在不足”的问题,区安委会办公室责成各镇、街,要结合本单位“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意见,对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再次进行调整,确定一名副镇长(主任)主管安全生产工作。五是将安全生产工作专项培训纳入处级干部年度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培训和考核,督促各行业部门、各镇街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明确监管(管理)范围和台帐,真正建立起自上而下的责任和压力逐级传导机制。六是督促相关行业部门,切实加强执法检查人员业务培训,提升隐患发现能力,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形成检查的闭环管理。七是区安委会办公室在印发《深入开展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学习宣贯的通知》的基础上,督促各部门、各镇街党政领导班子组织本行业、本地区开展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的学习和宣贯;与区委组织部联合制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学习片,将此项工作列为全区干部职工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研究制定《门头沟区关于落实〈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实施方案》,并督促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研究制定《关于落实〈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的工作方案》。八是深入细致地研究门头沟区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明确督查的形式、内容和方式方法,加强对相关行业部门和属地镇街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的专项督查,以查促改,精确查补短板,真正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统筹、协调,实现综合监管、专项监管、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的业务融合,牢固树立“安全监管各项要求只有落实到了企业才是真正落实”的观念,把政策法规、规范标准、监管要求层层传导到安全监管工作的一线,落实到企业,落实到每个岗位,层层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各相关部门、镇街要认真对照区安委会及其办公室印发的专项整治方案,结合自身在专项整治中承担的任务,制定本级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及时收集各类信息、资料、台帐,形成闭环式专项整治材料。九是及时修订完善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通过强化目标管理和过程控制,进一步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探索安全生产工作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具有地域和行业特色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区安委会办公室将不断细化分解工作任务,结合行业部门、属地镇街和辅助管理部门所承担的不同安全生产任务,有针对性地提出考核重点,并将年度考核分解到季度和重点时段,以考核督促各项工作的细化深化,要求各部门、镇街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档案》及《档案目录》,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过程化管理和工作痕迹的留存。逐步构建完善以控制指标、综合任务和重点工作为主要内容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深化安全生产述职、函告、约谈、通报等工作制度,有效发挥安全生产综合考核的导向作用,及时发现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化解各类安全生产风险。要严格工作程序,严格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评选工作。年度考核报告按时上报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区政府督查室备案,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区级评先的重要依据。
问题五: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不严格,存在“不作为”“不履职”的问题。各相关部门严格开展执法检查,依法处罚,加大执法力度。利用现有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由区政府法制办对各行政执法单位执法情况进行季通报。区政府常务会议每半年听取法制办行政执法情况汇报。区政府法制办要对执法检查量、人均处罚量加大评议考核力度,对年度考核不合格,执行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杜绝“零处罚”现象的发生。区政府法制办组织对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各行业管理部门要与市级部门及时对接,明确标准和要求,严格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和文书的使用,规范执法流程,切实加强执法档案的管理。
问题六:抽查企业中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情况严重。随机抽查27家生产经营单位,发现各类隐患84项。主要问题有:事故隐患未得到有效排查治理,涉及10家,占抽查企业的37%;现场安全管理和基础管理缺失。涉及18家,占抽查企业的67%;应急管理不规范。涉及8家,占抽查企业的29.6%。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结合属地管理原则,由各相关部门、属地政府跟进整改落实情况,形成整改报告,确保整改实效。同时,举一反三,持续深入推动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三)五个方面建议性工作的落实情况
建议一: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转型发展的关系。区委、区政府紧紧围绕生态涵养区功能定位,瞄准建设现代化生态新区的总体目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理论学习,加强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的学习和贯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及时研究编制安全生产权力清单,进一步落实政府工作部门和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对涉及机构调整的机构及时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责任。研究制定区委区政府领导安全生产专题调研、区政府行业部门主要领导和街道主要领导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制度。
建议二:围绕转型发展,抓好重点环节安全监管。区住建委牵头研究制定农民自建住宅等小型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意见;区城管委牵头研究制定加强对农村地区燃气设施安全管理工作意见;区文化委牵头研究制定加强门头沟区文物安全管理的意见;区教委牵头研究制定加强教育系统消防中控室、配电室安全管理的意见;区水务局牵头研究制定门头沟区域内永定河道安全管理意见和门头沟区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管理意见。
建议三:完善体制机制,推动监管(管理)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明确各镇街(园区)、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主管领导,落实市安委会统一要求,在镇街(园区)建立以行政一把手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健全安全生产委员会各项工作制度,明确一名行政副职为主管领导,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相关行业部门建立以行政一把手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各项工作制度,明确一名行政副职领导为主管领导,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区商务委牵头研究制定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地下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的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和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的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监管工作意见;区旅游委牵头研究制定非星级宾馆(饭店)、农家乐民俗户安全监管工作意见。
建议四:强化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坚决杜绝监管执法“零”处罚的不履职、不作为现象,坚决防范安全监管“下限处罚”、“重点项目重点关照”的老好人现象,区安委会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将督促区23个具有安全生产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能的部门,科学制定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年度执法计划或检查计划;根据各行业领域特点,明确执法重点,落实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考核。进一步完善以执法检查量、行政处罚量、职权触发率等为主要指标的考核体系,不断提高执法检查的质量和实际成效;加强对区政府职能部门从事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和专职安全员的培训、指导、监督、考核,提高专业履职能力;区委、区政府要以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为抓手,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以严格的监管执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通过严格执法检查和严厉处罚,继续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启动“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城市运行风险评估等重点工作,促使企业自觉加强内部管理、彻底整改违法违规问题和隐患。要以强大的舆论氛围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及时对存在重大隐患、发生责任事故、以及不重视安全生产的企业进行通报、曝光,真正起到“惩戒一个、警示一片”的震慑效果。积极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黑名单”制度,让失信企业和主要负责人在项目审批、招投标、资质许可等各个方面受到惩戒。制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法治意识,使其心中有法、心中有畏。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加大对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真正达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的目的。
建议五: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能力。加强安委会办公室自身建设,全面梳理安委会办公室工作职责,研究制定门头沟区安全生产督查相关工作措施和制度,切实强化统筹协调能力,进一步突出安委会办公室的督查和引导作用。研究制定门头沟区专职安全员队伍建设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对镇街、园区、部门专职安全员数量进行调整,强化专职安全员队伍管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依托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聘请专家,参加到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编制、城市运行风险评估、安责险上险单位隐患排查等专业性较强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和行动中,协助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提升安全生产的专业化、技术化水平,着力解决区级行业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专业技术力量弱、人员力量不强、对安全生产业务不熟悉等履职能力偏弱的问题。
二、主要工作
(一)高度重视 周密部署全力推动整改工作任务落实为认真贯彻落实此次督察整改工作要求,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门头沟区委、区政府和区安委会对督察组督察工作及问题整改工作高度重视。一是及时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门头沟区成立了以区委书记张贵林,区委副书记、区长付兆庚任组长;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金秀斌、副区长王涛任副组长;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落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统筹协调、任务部署、工作推进和整改各项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结合实际分别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整改工作小组,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任务。二是专题部署整改工作。2017年10月27日督察组初步反馈督察意见后,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在“三项行动”动员部署和会商会上反复强调要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和管理,对督察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求各问题单位要立即整改,并责成区安委会办公室督办落实。2018年1月4日上午召开全区67家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200余人参加的正式意见反馈大会,区委书记张贵林,区委副书记、区长付兆庚及区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参加会议,对督察组正式反馈意见作出具体整改安排。1月10日,副区长王涛听取关于整改方案制定情况汇报及相关部门意见汇报。1月17日、18日,第13次区政府常务会、第十二届三十五次区委常委会分别审议通过《整改方案》,并以区委办、政府办文件形式印发全区执行。三是区纪委、区监委介入督导整改工作。为推进整改工作任务,按照要求时限保质保量完成,区纪委、区监委和区委、区政府督察室组织有关人员专门介入问题整改工作,对督察整改的组织落实实施跟踪督察,全面掌握方案制定、材料补充和整改时限;整改后期全面掌握整改进度、整改标准和整改效果。
(二)整体筹划 明确目标切实落实整改工作任务按照督察组反馈意见要求,门头沟区安委会办公室结合督察存在实际问题,及时进行了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督导落实工作。一是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在认真梳理督察反馈问题意见的基础上,门头沟区安委会办公室提出了整改必须“坚持安全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立整即改全面整改、坚持系统治理”的基本原则,研究确定了“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政治自觉,全面加强整改,逐项推动落实,把反馈问题转化为倒逼工作新要求,把整改过程转化为强化工作新举措,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提升工作新成效”的指导思想。二是明确整改工作目标。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提出“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推动具体问题整改;主动对号入座,全力推动共性问题整改;查找问题根源,全力做好成果转化工作”的整改工作目标,切实将督察组督导发现的具体问题及建议性问题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全部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压实整改工作责任。针对督察组反馈意见,区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整改方案》,分类梳理了问题及意见并建立整改责任清单,逐项将问题明确到责任单位,并明确整改标准,提出工作措施和具体完成时限;同时,针对督察组反馈的共性问题,逐条对照,对号入座,举一反三,主动查摆,分级分类对问题进行排查、分析,要求各责任单位有针对性地制定操作性强的措施和办法,确保督察组指出的共性问题和不足之处得到了全面改进。
(三)综合督导 整体推进确保督察反馈问题意见整改任务有效落实
目前除具体问题整改完毕,其他各项建议性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研究推进之中。一是主动作为积极整改。各相关单位在督察意见反馈初期就主动作为,通过对督察组反馈问题的梳理定位,结合实际积极主动落实整改要求,及时补充有关材料;在正式意见反馈后,及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对涉及行业本身及企业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二是纳入考核助力整改。为确保整改时效,区安委会办公室将督察组反馈问题及意见整改任务的落实情况,纳入201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动态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参照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进行考核,有效推动并保证了整改任务的高效完成。三是挂牌督办推进整改。督察组反馈问题和意见涉及多个方面,很多领域,有些问题可立整立改,有些问题需多方协调整体推进。对于较大的整改任务,诸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安全生产年度考核等,结合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和即将开展的“三年治理行动”,区安委会办公室将其列为重点整改内容实施挂牌督办抓好落实;各相关责任整改单位也分别将其涉及的重点整改问题实施“挂牌”落实到部门和人员实施重点推进。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针对督导组发现的问题及整改建议,门头沟区将以此次督察整改为契机,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门头沟区委、区政府、区安委会及各成员单位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指示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将市委、市政府督察组反馈的问题整改和安全生产改革作为当前及今后长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抓好落实。组织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在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班子尤其是党政“一把手”作用的基础上,认真梳理本行业、本部门、本地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实际制定整改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把问题隐患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重要政治任务抓出成效。
(二)深化问题导向思维不断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处于核心地位,是保障安全生产的关键。通过对督察组此次督察问题的整改工作,引导区安委会成员单位牢固树立问题导向思维意识,促使行业和属地及企业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及企业主体责任,逐步建立健全问题解决机制,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问题的解决能力;引导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全面提升整改成果转化能力。门头沟区将进一步强化行业和属地监管责任,通过行业和属地有效的指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充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体系,采取多种安全措施,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三)落实系统治理要求积极开展行业和属地监管领域专项行动
区安委会将组织各成员单位,按照层级治理、行业治理、属地治理、企业治理相结合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要求,组织动员各层级力量实施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共治。综合运用有效措施和方式方法等手段,落实督察组反馈意见各项要求,提升我区安全生产系统治理能力。门头沟区将以此次督察为契机,以消除事故隐患、减控各类事故为目标,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和大整治等行动,持续开展一系列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排查整治事故隐患,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要环节,深入细致排查和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尤其是彻底整治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隐患。(四)严格落实“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
强化失职问责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求,进一步强化行业和属地管理职责,强化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责任,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事)业单位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好区及属地街道安委会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综合考核作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完善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探索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提高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水平,努力构建高效有力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系。深刻汲取大兴“11.18”火灾事故的沉痛教训,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严峻形势的认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北京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安排部署,坚持底线思维,始终拧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不放松,坚决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门头沟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确保宜居宜业宜游现代化生态新区建设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特此报告。
区安全监管局/提供
- 标题导航
- 受损路面6小时恢复通车
- 要狠抓落实 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 我区全面落实空气重污染应对措施
- 要以提质减量增效为核心 落实总规和编制分区规划的工作
- 我区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执法检查和督察巡查工作
- 我区召开医疗卫生工作专题会
- 向 着 蔚 蓝 再 出 发
- 注重细节 紧贴群众生活 切实做到服务民生改善民生
- 纵向到底 横向到边 不留死角 不留空白
- 区消防支队设立景区消防宣传点
- 付兆庚带队检查背街小巷整治情况
- 我区召开部队全面停偿军地协调工作推进会
- 付兆庚会见李亚栋院士
- 我区召开区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会
- 区总工会举办“三八”妇女节活动
- 区农业局五项举措护航我区农业
- 潭柘寺僧团心系我区困难学生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关于报送门头沟区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第七督察组督察安全生产工作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