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即世界多数国家通称的“新年”,是公历新一年的第一天。我国5000年前就有“元旦”的说法,并且定为了节日。不过当时所说的“元旦”,并不是现在的公历1月1日,而是指农历的正月初一,也就是农历的春节。从中华民国起,才把“元旦”定为公历1月1日。
在古汉语中,“元旦”的“元”,指的是开始,是第一的意思,“旦”是个象形字,上面的“日”代表太阳,下面的“—”代表地平线。“旦”的意思是太阳从地平线上冉冉升起,象征一天的开始。人们把“元”和“旦”两个字结合起来,引申为新年开始的第一天。元旦又称“三元”,即岁之元、月之元、时之元。在汉语各地语言中对元旦有不同的叫法,有的地方叫作“大年初一”,有的地方叫“大天初一”,有的地方叫“年初一”,一般叫作“正月初一”。
传说在4000多年前远古的尧舜盛世之时,尧天子在位时勤政于民,为百姓办了很多好事,很受广大百姓爱戴。但因其子无才,不太成器,他没把“天子”的皇位传给自己的儿子,而是传给了品德才能兼备的舜。尧对舜说:“你今后一定要把帝位传交好,待我死后也可安心瞑目了。”后来舜把帝位传给了治洪水有功的禹,禹也像舜那样亲民、爱民,为百姓做了很多好事,都十分受人爱戴。后来人们把尧死后,舜帝祭祀天地和先帝尧的那一天,当作一年的开始之日,把正月初一称为“元旦”,或“元正”,这就是古代的元旦。
“元旦”一词最早出现于《晋书》:“颛帝以孟夏正月为元,其实正朔元旦之春。”元旦之日在汉武帝以前是不统一的。因而历代的元旦月、日也不一致。夏朝的夏历以孟喜月(元月)为正月,商朝的殷历以腊月(十二月)为正月,周朝的周历以冬月(十一月)为正月。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又以阳喜月(十月)为正月,即十月初一为元旦。从汉武帝起,规定孟喜月(元月)为正月,把孟喜月的第一天(夏历的正月初一)称为元旦,一直沿用到清朝末年。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流行的是另一种历法,即公元纪年,俗称阳历。以传说中耶稣基督的生年为公历元年(相当于中国西汉平帝元年)。“公元”产生于基督教盛行的六世纪,当时,为了扩大教会的统治势力,僧侣们把任何事情都附会在基督教上。公元525年,一个叫狄欧尼休的僧侣,为了预先推算7年后(即公元532年)“复活节”的日期,提出了所谓耶稣诞生在古罗马国王戴克里先在位(古罗马的狄奥克列颠纪元)248年前的说法,并且主张,以耶稣诞生之年作为起算点的纪元,这个主张得到了教会的大力支持。公元532年,教会把狄奥克列颠纪年之前的284年作为公元元年,并将此纪年法在教会中使用。到1582年罗马教皇制定格里高利历时,继续采用了这种纪年法。格里高利历是纯粹阳历的一种,最初用于计算“复活节”。由于格里高利历的阳历精确度很高,而为国际通用,所以被称为公历。所谓“公元”,就是公历纪元或西元纪年。
这种历法一年365天,分为十二个月,大月(一、三、五、七、八、十、十二)三十一天,小月(四、六、九、十一)三十天,二月二十八天。又因地球绕太阳一周实际为365.24219天(太阳年),所以每四百年中有97个闰年;闰年在二月末加一天,全年是366天。闰年的计算法是:公元年数被4除尽的是闰年,但逢百之年只有能被400除尽的才是闰年。
1912年1月13日,孙中山发布《临时大总统关于颁布历书令》,责成内务部编印新历书。随后又规定,阳历(公历)1月1日为“新年”,但不叫“元旦”。这一年孙中山让出了最高权力,袁世凯就任临时大总统。刚开始的时候,他还表示遵循孙中山的一切政令,包括继续推行新历。于是,在中国就出现了两种历法体系,一种是官方推行的西洋阳历体系,作为公共行政、执法、国际交往的时间标准;另一种是传统社会的农历体系,人们按习惯沿用,服务于农时与日常社会生活。当时,政府虽然强力推行新历法,但也考虑到民众生活的需要,采取调和折中的方式,两种历法并行。
1914年1月,民国政府的内务部在致袁世凯的呈文中提出:“拟请定阴历元旦为春节,端午为夏节,中秋为秋节,冬至为冬节。凡我国民均得休息,在公人员亦准给假一日。”袁世凯考虑到其他少数民族的习惯问题,只批准了“元旦为春节”。由此,传统农历新年岁首被官方正式易名为“春节”,传统的“元旦”“新年”名称则被安置在了公历的1月1日这一天。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纪年采用公元纪年法”,即是我们所说的阳历,为了区别农历和阳历两个新年,又鉴于农历二十四节气中的“立春”恰在农历新年的前后,因此便把农历正月初一改称为“春节”,阳历1月1日定为“元旦”。至此,元旦成为全国人民的欢乐节日。
元旦的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