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查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门头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会议同意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门头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
会议认为,“十四五”规划纲要贯彻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市委十二届十五次全会和区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了《中共门头沟区委关于制定门头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规划纲要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符合我区发展实际,反映了全区人民的共同愿望,目标任务切实可行,是指导今后五年门头沟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纲要,对我区落实生态涵养区功能定位,实现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未来五年,是我区围绕落实生态涵养区功能定位,传承“四个一”奉献光荣传统,发挥“红色门头沟”党建品牌优势,全面建设“绿水青山门头沟”,着力构建“一园四区一小院”绿色发展新格局,以更加一流业绩当好“两山”理论守护人的关键时期,任务艰巨而光荣。要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作用,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全面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要全面深化改革,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国资国企改革和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地区营商环境。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保障“十四五”规划的顺利实施。
会议号召,全区人民要积极行动起来,在中共门头沟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敢于担当、勇于创新,攻坚克难、扎实工作,为顺利完成“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加快建设“绿水青山门头沟”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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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门头沟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 北京市门头沟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门头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 北京市门头沟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门头沟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 北京市门头沟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门头沟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的决议
- 北京市门头沟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 北京市门头沟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 北京市门头沟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门头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 热议政府工作报告 共谋未来发展蓝图
- 为全面建设“绿水青山门头沟”而努力奋斗
- 凝心聚力抓好产业动能转换 致力打造经济发展新格局
- 持之以恒抓好城乡融合发展 强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 驰而不息抓好民生保障和改善 倾力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
- 坚持不懈抓好保护与治理 大力推进区域生态环境建设
- 一以贯之抓好改革与创新 奋力开创和谐稳定发展新局面
北京市门头沟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门头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2021年1月9日北京市门头沟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