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2021年事故预防“减量控大”部署要求,现将我区2021年10、11月份因履行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度不到位,发生所属车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超过控制指标,并被门头沟区公安分局交通支队采取禁止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措施的16家单位予以通报,并转递区交通局、区应急管理局,集中约谈企业法人,限期整改,纳入运输行业质量信誉考核。名单如下:
1、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门头沟分公司
2、北京通佰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北京京西善和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4、北京维科宾馆有限公司
5、中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6、中交金石(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北京利德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8、北京捷茂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9、北京天龙燃气有限公司
10、北京本乡良实面业有限责任公司
11、北京波森特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12、北京东西分析仪器有限公司
13、北京信博嘉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4、北京潼睿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15、北京中首精滤科贸有限公司
16、北京福兴隆通商贸有限公司
门头沟区交通安全工作部门联席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