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到城子街道调研检查创城、河长制、林长制落实情况
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对我区河道灾后恢复重建和绿色高质量转型发展工作开展年中集中视察活动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专委会委员及基层人大代表,视察我区退役军人三级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和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区人大农村委员会部分委员和部分市、区、镇人大代表,视察我区农村灾后恢复重建等情况
2024年,是我区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要讲话精神,推动灾后恢复重建“一年基本恢复”任务顺利完成,绿色高质量转型发展实现0到1历史性突破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全年共组织召开常委会会议11次、主任会议22次;听取专项工作报告34项,开展执法检查6项,开展专题询问2次,组织专题视察6次,制发审议意见书12件,作出决议、决定27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26人次,组织实施宪法宣誓47人次;依法补选区人大代表11名,补选市人大代表2名,圆满完成了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助力全区灾后恢复重建和绿色高质量转型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坚持党的领导
确保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加强思想理论学习。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落实“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应有政治担当,不断增强深化改革促发展的自觉担当。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不断强化常委会及机关政策理论水平。全年共进行“第一议题”集体学习41次,机关“当代马克思主义读书会”集体学习12次,专题交流研讨6次。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每半年向区委报告常委会工作情况。全年向区委请示报告30次。坚持把人大工作放到全区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始终做到与区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按照区委部署和要求,结合区人大常委会职能,推动促进区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积极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坚持凡是常委会重要工作都经党组会议研究后按法定程序实施,全年召开党组会33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68项。
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认真贯彻中央、市委、区委有关要求,将主题教育开展过程中的成功做法制度化,建立常态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常委会制度建设,提高常委会及机关履职能力和水平。研究制定《区人大常委会加强接诉即办督导工作机制》,发挥区人大监督指导作用,切实提高解决群众诉求的质量、效率和满意度。研究制定《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办室负责人进家站工作方案》,切实把“四下基层”工作要求落实到区人大常委会履职全过程、各方面。研究制定《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集体调研制度》,认真落实常委会领导班子2024年度集体调研计划,全年围绕“安全韧性门头沟”“绿水青山门头沟”“诗情画意门头沟”“专精特新门头沟”主题开展集体调研4次。
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坚持把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制定并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纪学习教育重点任务清单》,持续落实“四学联动”机制,切实通过学习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坚持将学习教育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促进区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激发代表履职活力
不断强化代表履职平台建设。组织代表开展“进选区、亮身份、办实事”活动,收集选民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充电桩安装、小区内道路乱停车、房屋漏雨、小区内120急救车站点重新设置、未移交道路管理等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实事。认真落实市人大关于“密切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和“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工作要求,将四级人大代表编入代表家站,进一步推动代表“月进站、季回家、年述职”制度化常态化,推动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和机关办室负责人与12个代表联络站建立直接联系,认真落实回选区报到联系选民工作机制,让群众通过家站找得到人、说得上话、议得成事。今年以来,全区四级人大代表177人次参与联系选民和群众活动,联系群众2896人次,收集民生问题126条,提出闭会期间代表建议21件,推动解决民生事项60余项。
有效发挥代表监督促进作用。围绕全区发展大局和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要求,认真开展代表履职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与小班制专题培训相结合、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互补充等多种形式,全年累计培训代表530人次,代表履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持续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落实三级人大代表列席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支持保障人大代表拓宽视野、知情知政。积极发挥人大代表视察监督作用,组织区人大代表开展年中集中视察和会前视察,了解山区行洪能力恢复、城区排水防洪系统完善提升以及持续深化文旅产业发展情况。全年共有79人次基层区人大代表列席区人大常委会会议,103人次三级人大代表列席区委及“一府两院”有关会议和活动,272人次参加常委会视察。
持续提升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质效。认真落实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代表工作部门协调督办、提出建议代表参与督办的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机制,对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收到的61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实行代表建议督办全覆盖,主任、副主任牵头督办,推动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全年共办理代表意见建议82件。其中,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61件、闭会期间提出21件。作为实事办理的46件,占56.1%;受客观条件限制,做好解释说明的26件,占31.7%;原则参考的10件,占12.2%,持续推动代表建议办理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
持续强化自身建设为区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区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要点》提出的一系列改革创新措施,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发挥代表作用服务发展大局推动门头沟区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的22项具体措施,坚持并不断完善常委会领导班子集体调研、回选区进家站报到联系选民等工作制度,创新开展区人大常委会部分任命人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和工作情况,以常委会工作改革创新推动区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抓在经常,制定《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规范政商交往正面和负面清单(试行)》和《区人大常委会机关退休区管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试行)》,常态化开展重要节日前廉政教育和安全教育,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贯穿始终,党组全年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议题52项。认真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及市、区实施方案,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七项机制”落实,党组全年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每季度通报区委宣传部关于涉市、区意识形态风险研判文件。
突出党建引领作用。认真落实《2024年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持续推动“红色聚力”党建实践品牌建设与人大“四个机关”建设相融合、相促进,不断丰富内容和形式。定期开展离退休党员、困难党员慰问,积极为对接帮扶的雁翅镇饮马鞍村滞销农产品联系拓展销路、联系招商工作,动员机关党员“消费帮扶”。不断提高机关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
提升监督实效推动促进灾后恢复重建和绿色高质量转型发展
加大监督力度,推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坚持以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为抓手,依法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对我区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进行专题调研,配合市人大做好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不断提升预算审查监督质效。持续强化经济工作监督,坚持依照法定程序、履行法定职责,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审查并监督执行,紧盯年度指标完成、目标设定、民生项目安排以及区委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开展审查,助推我区经济社会平稳运行。认真做好政府债务管理监督,审议区政府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预算调整方案并开展专项调研,积极配合全国人大预工委调研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紧盯债务限额、债务余额、债券项目安排使用开展监督,监督促进相关部门严格债券资金项目调整,切实发挥好专项债券资金作用。持续强化国有资产监督,推动促进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调整,健全完善国资监管体系,提升国资管理水平。
紧盯灾后恢复重建,监督促进打造“安全韧性门头沟”。常委会领导班子聚焦抓实“安全韧性”行动开展集体调研,实地察看紧急避难场所、河道引水枢纽、河沟水毁修复工程建设情况,监督促进落实防洪基础设施提升、韧性城市建设提升、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子行动。听取《门头沟区灾后恢复重建整体规划》实施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山区道路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报告,组织代表集中视察河道灾后重建情况,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审议区政府加强我区防汛应对能力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助力“一年基本恢复”重建任务如期完成,推动促进“三年全面提升、长远高质量发展”。围绕《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开展专题调研,监督推动改善地区人居环境、补齐城市短板,深化海绵城市建设,增强地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坚持生态立区,监督促进打造“绿水青山门头沟”。立足生态涵养区功能定位,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审议区政府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跟踪检查常委会关于新型集体林场建设和管理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听取区政府关于林下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调研,集体调研焦家坡垃圾填埋场、门城湖河道清淤与重建、戒台寺郊野公园恢复重建等项目进展情况,监督促进重要生态功能区灾后修复,统筹抓好废弃矿山修复、森林健康经营等工程,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水生态治理,强化生态文明治理体系、人居环境提升和城市高质量发展。
坚持文化兴区,监督促进打造“诗情画意门头沟”。听取我区文旅产业灾后恢复重建情况报告,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持续推动京西古道保护利用专项立法工作,配合市人大和市司法局就规划立法开展专题调研,推动统筹文化遗产传承、生态保护和旅游发展。聚焦抓实“暖心为民”行动,专题视察农村受灾房屋恢复重建情况,审议区政府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情况报告,围绕农村宅基地及建房管理开展专题调研,组织代表实地察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环境保护等工作进展情况,监督促进落实温暖过冬、重建安居、增收乐业子行动,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努力让群众住得更舒心、过得更安心、生活更富裕。
坚持科技强区,监督促进打造“专精特新门头沟”。聚焦落实“绿色高质量转型”子行动,审议专精特新产业高质量发展情况报告,持续监督促进我区深度融入首都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大局,不断壮大长安街西延线专精特新产业集群,发展新质生产力,增强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深入落实区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程”的决策部署,围绕《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按照区委要求,专题调研推动促进中关村门头沟园及主要执法部门扎实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监督推动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以更高的站位、更实的举措,构建更优的公共营商环境和更专的产业营商环境,助力地区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开展“抓实具体措施,注重经济贡献,进一步推动‘三大产业’成为绿色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新引擎”专题调研,深入中关村门头沟园区、“三大产业”重点企业和相关部门详细了解情况、分析问题、研提建议,助推“三大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实效。
坚持依法治区,监督促进全区法治建设提升水平。认真落实区委重点工作部署,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为切入点,监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深入九镇四街、相关单位开展调研,实地察看基层行政执法案卷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评查现场,监督促进综合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提升,助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审议区政府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进行专题询问,听取区检察院“检察+行政”府检联动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调研,监督促进“一府两院”持续提升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开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推动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和水平。听取区法院优化营商环境背景下民商事案件效率提升路径工作情况报告,监督推动切实增强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助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全年备案审查区政府规范性文件5件。
坚持为民办实事,监督促进社会和民生事业持续改善。聚焦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持续推动接诉即办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深入基层了解情况,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结合“每月一题”机制,及时调研相关单位,帮助分析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常委会专题视察我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退役军人三级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以及文体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情况,对《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我区急救体系建设情况,协助市人大开展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情况调研,监督推动社会民生事业改善提升。紧盯灾后恢复重建,深入镇街和政府相关部门,调研医疗保障、通讯、电力、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灾后恢复和防汛减灾准备工作,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问题。
——摘自2025年1月8日门头沟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的《门头沟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