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贾彦颖)再过两天就是我国农历新年。记者了解到:猴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有新规,在往年规定的基础上,老旧平房区域和停放车辆多、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被划定为禁放区域。同时,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100米内不得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网点。
新规范明确提出,烟花零售网点与同时聚集人数超过50人的公共场所建筑之间距离应超过20米。
同时,新规范在对于零售网点最小允许距离的要求中,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的距离为100米。而老标准中,对学校、幼儿园周边零售点设置距离为40米。
在花炮存量上,新规范中增加“零售网点的存放量应根据周围环境、距离确定总存放量,且不宜超过300公斤”。
根据北京市近年来监管实际情况,新规范明确网点建筑面积大于50平方米且周边防火间距大于12米的销售点,限制存放量从原来的500箱减至400箱。
此外,网点内部销售、储存两区之间应有不燃烧材料制成的硬质隔断,隔断上方应设置到顶,不留空隙。零售网点配电箱以及灯具、开关、插座等距离烟花爆竹产品不应小于1米。零售网点用电设备也受到额外限制。网点内不允许使用电器加热。
我区各单位为贯彻落实2016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工作,让广大市民过一个安心踏实的春节,已经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积极维护春节期间我区的安全稳定和良好环境秩序。
区交通局日前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认真做好区内运输行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培训、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掌握道路管制和气象信息,加强值守,重点防范节日期间市民燃放烟花爆竹引发交通场站、加气站和客运车辆的起火事故。
区工商分局为确保辖区经营主体合法、安全销售烟花爆竹,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深入开展了烟花爆竹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工作。不断强化认识,明确责任,让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效落实。相关负责人表示,区工商分局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要求辖区监管干部加强重视,严格履行职责,确保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网点规范经营。做到了及时通知,即时公示,准确掌握辖区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的基本情况。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提醒烟花爆竹经营主体及时进行登记事项变更,并帮助、指导商户做好即时信息公示工作。截至目前,全区22户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已经全部完成经营事项变更登记。执法人员要求烟花爆竹经营主体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按照时限要求销售烟花爆竹,严格按照全市统一要求销售烟花爆竹,严格管控烟花爆竹质量,积极配合属地政府开展联合检查,严格管控烟花质量,严把企业进货渠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进入市场。
区民防局结合我区人防工程的实际情况,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整治”的方针策略,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基本原则,积极开展人防工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研究制定了《门头沟区民防局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人防工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并下发到全区各镇街、人防工程管理(使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同时,安全检查工作人员已重点检查了人防工程应急疏散通道、出入口可燃物清理,消防设备设施、器材完好、防火应急预案和值班制度等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区安监局严格标准做好行政许可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全力保障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安全,不仅会对烟花爆竹网点进行全覆盖检查,还重点对各单位的值守、储存、现场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巡查。
区消防支队提示:我区居民燃放烟花炮竹时要谨记“五注意”:选择宽敞地区燃放,远离易燃易爆品,燃放注意适当距离,点燃切记哑炮回看,燃放务必看清说明,禁止拆卸各类鞭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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