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陈胜)4月29日,区纪委驻区农业局纪检监察组完成了对区农业局“三重一大”制度落实和公车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这次监督检查的时间范围是4月15日至4月29日,检查对象涵盖了区农业局机关及其下属的4家机关事业单位,重点检查了两个方面。
一是检查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情况。重点检查了:执行《关于建立健全门头沟区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情况;区农业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及研究决策事项目录、程序情况;落实《关于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财物等重要事项的管理办法》情况;单位“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以及会议费、培训费使用情况。同时,认真检查了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用公款请客送礼;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等违规违纪行为。
二是检查落实公车改革相关制度落实情况。检查了执行《门头沟区党政机关保留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情况,重点检查了车辆运行管理台帐建立、填写以及规范管理情况。另外,区农业局没有违规配备、使用、占用车辆及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情况。
经全面检查,区农业局系统能够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公车使用管理也比较规范。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一些不足之处,纪检组先后出具了检查意见书4份,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建议。
区纪委驻区农业局纪检监察组
检查制度落实和公车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