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垃圾围城”之战愈演愈烈,高速发展中的中国城市也不能幸免。全国城镇固体生活垃圾总量位于世界高产国前列,增长率居世界首位。绝大多数垃圾无法处理,只能堆放或填埋,进一步加剧了土地和水资源污染。垃圾其实是一种“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如果能够做好垃圾分类,将可回收可利用的垃圾变废为宝,既能实现保护环境的目的,又能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运营并创造巨大的经济价值。
垃圾分类在我国已经倡导多年,但是实际运行效果并不理想。很多人对垃圾分类的意义还不够明确,态度还不够端正,丢弃垃圾时既没有认真分类、又没有分别投放,致使小区里彩色的分类专用垃圾桶成了摆设。人们习惯于将生活垃圾混装混倒,本应负责监督指导的社区垃圾分类指导员反倒成为主力军,每日辛勤劳作也难以一己之力做好整个小区的分类处理。人们没有树立起自觉分类处理垃圾的意识,在公众场所和工作单位也难以真正做到垃圾分类。长此以往,垃圾堆积如山,我们又何谈“绿水青山”呢?
远观全球,公认具有垃圾分类成功经验的德国、日本等国家花了几十年时间,统一制定具体的垃圾分类标准并配备完善的垃圾回收设施,同时在学校和社区定期组织专业人士对学生和市民进行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注重培养全社会自觉做好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近看台湾,早在上世纪90年代面临经济高速发展、垃圾大量产生时就开始实行“垃圾不落地”政策,每个市民都是垃圾处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在家里将普通垃圾、可回收垃圾与厨余垃圾分开。2005年起,台湾环保部门再次加码,立法强制推行垃圾分类,居民不进行分类处理,轻则垃圾会被拒收,重则或被处1200-6000新台币罚款,台湾环境由此得到有效改观。
垃圾分类“攻坚战”难以毕其功于一役,只有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提升全社会的认同意识、参与意识,才能有望做到杜绝垃圾成山,保护绿水青山。
从政府层面,一是要通过立法制定细化全国统一的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加大资金投入,配备分类设备,环保部门依法履行分类减量管理职责,奖惩分明、刚柔并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依法环保、依法分类;二是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广泛动员,比如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刊登垃圾分类专栏文章、推送相关知识、地铁公交等公众场所循环播放公益短片等。
从社会力量层面,公益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可以定期举办垃圾分类宣讲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等活动,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有效提升市民分类处理垃圾的意识和素质。具体到每名市民,要明确做好垃圾分类处理的责任担当,自觉加强分类知识学习,将自家产生的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毒垃圾等在家做好初次分类,投放时虚心接受专业人员的监督指导,凝聚起全社会做好垃圾分类、播种绿色文明的强大正能量。
张惠/文
要绿水青山 不要垃圾成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