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的一天,一位拄着拐杖、步履蹒跚的老大爷走到我面前,他说话时语音颤抖,激动的情绪使我难以听清楚他的表述。我把老大爷搀扶到办公室内,给他倒了杯热水,待他情绪平定之后,我们开始了交谈。
原来,老大爷的老伴儿刚刚去世,剩下老大爷与出了车祸并长期瘫痪在床的小儿子相依为命。其实老大爷还有其他的子女,但他们不孝顺,还变本加厉地想要老大爷惟一的一套房产。老大爷考虑到自己身患多种疾病,担心自己有一天突然离去,留下瘫痪的儿子无人照顾,他一直想把这套房子留给瘫痪的儿子。开始老大爷找到居委会寻求帮助,在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建议下,老大爷找到公证处想让我们给他立个遗嘱。
我详细询问了老大爷的房产状况、房产来源及他的配偶、父母以及子女情况:老大爷的房产是一套无产权证的小产权楼房,并且是夫妻共同财产。老伴儿去世前未曾留下遗嘱,属于她的份额(房产的一半)已成为遗产,老大爷及所有子女对该遗产份额都有继承权,老大爷无权处置老伴儿的那一半份额。
对房产立公证遗嘱必须有产权证,且从目前的情况看老大爷并没有权利处置全部房产。因此,老人的情况虽然着实令人同情,但是公证处无法受理这个案件。老大爷的年龄比较大,理解也有些偏差。我边打比方边解释,用通俗易懂的话慢慢地跟老大爷讲清了其中的法律关系以及我们不能为他办理公证的原因。
虽然公证遗嘱无法办理,我还是想尽自己最大努力为老大爷提供些帮助。我与区法律援助中心联系,看法律援助中心能否帮老大爷立个遗嘱。法援工作人员解答说,虽然老大爷的情况很困难,但是立遗嘱不是法律援助的范围。因不想花钱,老大爷也不想找律师立遗嘱。为尽量给老大爷减轻经济负担,我给老大爷提出了采用自书形式立遗嘱的办法并详细介绍了需要注意的细节,老大爷高兴地采纳了这个建议,表示要立个自书遗嘱。
我给老大爷留了公证处的电话,告诉他下次有事打电话咨询就可以,不用亲自跑来了。最后我搀扶着老大爷走到公证处大门口并帮他打了辆出租车,嘱咐司机师傅一定要把老大爷安全送到家。
看着远行的出租车,我的心稍许有点安慰,希望我的绵薄之力能够帮上老大爷,给他带去一丝温暖,也希望老大爷不再烦恼,安安稳稳地睡上踏实觉。
当案件无法受理时
关键词:真诚 热心讲述人:张丹丹(北京市华夏公证处公证员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