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西山人
傍晚遛弯儿走到十字路口,正赶上红灯亮起。一中年男子骑车带着五六岁孩子也来到路口。“没车,走。”中年男子自言自语。“爸,红灯、红灯!”孩子高声喊。“晚上了,正好这会儿也没车,没事儿。”同时,一送外卖小伙子也骑电动车疾驰而过。类似这种白天和晚上不一样的问题,恐怕您也见过。如,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人闯灯越线情形,有的人随地乱扔食品包装、倾倒垃圾污水问题,主人让爱犬撒欢乱跑、随地便溺现象,机动车无序停放在社区路边情形,绿地草坪里总有捡不完的杂物垃圾等等,不一而足。
“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是为地区广大市民群众美好幸福生活而“创”,是在规范纯净我们自己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为打造更为幸福安康、绿色和谐空间。在创建过程和检查期间,要做文明人、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平时也要时时事事做文明人、讲文明话、办文明事。让文明崇礼深入人心,让尚德向善、遵法守规成为理念自觉、行动自觉。否则,不仅“创城”失去了它的深远意义,地区发展建设也会受到严重阻滞。
“创城”的落脚点是文明、尚德,是守规、奉献。只有让“文明”落实到城市发展建设、企业生产经营每个环节,落实到党员干部、市民群众一言一行中,才能结出丰硕的“文明”果实。文明不应白天、晚上不一样。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区这张考卷面前,每个人不仅要把言行一致、文明尚德、守规奉献填写上去,尤其要身体力行,多做“大手牵小手”之事。这是我们的期盼和荣誉,也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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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不应“白天晚上不一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