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通讯员符乃清)为保障春耕备耕及优质农资供应,保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围绕“加强农资执法维护农业消费者权益”活动主题,启动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周活动。
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北京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综合指导组、龙泉镇开展宣传,既发挥市级指导组的农业技术专家、法学专家、执法专家作用,又发挥区级执法人员的农业技术员、农业普法员、农业执法员作用,同时突出镇政府对属地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协同配合作用,从而强化宣传效果。
此次宣传周活动把田间地头和农资生产经营场所作为此次宣传活动的重点,使之成为宣传活动的主阵地,确保重点地区和领域宣传效果。同时,通过定点集中宣传与深入农资经营门店宣传相结合的方式,既突出宣传的辐射面,又突出宣传的针对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