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高佳帅)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存在车辆安全质量不达标等安全隐患,部分驾驶员也存在超速、超载、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为提高市民安全意识,区公安分局交通支队结合12月2日的全国交通安全日,开展文明倡导宣传活动,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日前,在我区交通流量较大的双峪十字路口,交警和交通协管员通过展示海报、发放宣传单的方式,向市民普及关于电动三四轮车的安全知识和相关法规,呼吁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尽快更换正规电动三四轮车。
交警还对路口非机动车和违规电动三四轮车闯红灯、逆行、在人行道上骑行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通过宣传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向驾驶员宣传讲解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的交通危害和处罚条令。
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违法上路、乱行乱停,不仅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加剧城市拥堵,而且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区公安分局交通支队将继续加大执法和宣传力度,采取更多有效措施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
交警提示广大市民,明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过渡期内,请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守法文明出行,及时更换处理违规车辆,共同创造更加安全便捷的交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