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同志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和全区统一部署,第十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即将进入推选选委会阶段。希望广大村民继续发挥好主体作用,履行好选民义务,行使好选民权利,树立底线意识,自觉遵守并监督候选人严格执行市委提出的“十项禁令”要求,以实际行动维护本村的社会稳定。
一、严禁以暴力、威胁、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妨害党员或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严禁以砸抢票箱、伪造选票、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碍选举;
三、严禁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或者黑恶势力等干扰、操纵、破坏选举;
四、严禁采用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或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工作;
五、严禁通过吃请、送钱送物以及口头承诺当选后给予某种利益等形式,在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
六、严禁参与或指使他人操纵选举、避会抵制、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散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
七、严禁对选举工作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八、严禁借换届之机,擅自处置集体财产,私分公款公物或突击花钱、滥发奖金、补贴或纪念品,进行公款旅游、公款吃请等行为;
九、严禁在换届前频繁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突击发展党员;
十、严禁换届后不移交印章、账本、档案和有关事务。
对认定有不正当选举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视为无效,并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坚持有访必接、有报必查,凡情节具体、线索清楚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4月1日-5月20日,推选选委会——投票选举阶段)
门头沟区村两委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年4月
树立底线意识 严守换届纪律
——致村民的第3封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