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门头沟区机关事业单位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住房补贴计发工作实施细则为原则我局成立了住房补贴小组,对我单位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全体职工展开房补计发的具体工作,以下人员未联系上,请见报后于30日内与我局人事科联系(电话:69842801)。
一、局机关:闫永祥
二、职介中心:张淑娟
三、人才中心:姜树勤、董微
四、社保中心:史洪章、李军、朱汉华、刘晓、宋乃娟
五、登记中心:何鑫
六、职业技术学校:周传鲁
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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