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主席“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创新双拥共建的思路、方法、模式,着力推动优待政策由惠及军人个体向惠及家庭拓展,由提升物质待遇水平向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拓展,由单纯物质激励向提升社会荣誉地位拓展,在全社会形成尊崇军人职业、优待军人家属的广泛共识,激励我区广大有志青年参军入伍,报效国家。
自2019年起,门头沟区政府为从门头沟区入伍的现役义务兵父母投保健康综合保险,为广大现役义务兵父母提供心贴心的健康保障服务。
1.现役义务兵健康综合保险服务保障对象有哪些?
答:现役义务兵父母,即为现役义务兵的直系父母(被保险人为确实存在抚养关系的父母各一人。)
2.现役义务兵父母健康综合保险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主要包括义务兵父母人身保险福利计划和补充医疗保险福利计划。
3.人身保险福利计划包括哪些内容?
答:人身保险福利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内容:1.意外身故保障:若义务兵父母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受益人将获得10万元的身故保险金赔偿。2.意外伤残保障:若义务兵父母因意外伤害导致伤残,本人将获得10万元×伤残程度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的保险金赔偿。3.意外伤害医疗保障:若义务兵父母因意外伤害导致受伤,并到指定医院进行治疗的费用,中国人寿按照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范围以100元起付线,90%比例给付保险金,以2万元封顶。4.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障:若义务兵父母因意外伤害导致住院治疗的,中国人寿将按照每天40元给付住院津贴,连续住院以90天为限,一年最长给付180天。
4.补充医疗保险福利计划包括哪些内容?
答:补充医疗保险福利计划主要包括:门急诊医疗保险补充保险:诊、急诊医疗费用累计支付在免赔额200元以上至北京市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中相对应的个人自付部分,中国人寿按90%的比例赔付。
住院医疗保险补充保险:1、对免赔额200元以上至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医疗费用中相对应的个人自付部分,中国人寿按90%的比例给付保险金。2、对统筹基金起付线以上至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用中相对应的个人自付部分,中国人寿按90%的比例给付保险金。3、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且低于住院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中相对应的个人自付部分,中国人寿按90%的比例给付保险金。
5.义务兵父母保险计划的起止时间?
答:首次参保从2019年3月30日起至服役子女服义务兵期满止(退伍或转改士官或其它原因退出现役)。
6.出险了将资料交到哪里?
答:中国人寿为您开通就近办理服务,普通医疗保险您可以将相关资料交至您户籍所在镇街武装部办公室,中国人寿将派理赔服务人员一个季度收取一次,意外伤害受伤,您治疗结束后,可直接到中国人寿客服柜面进行办理。
7.医疗费用中的统筹支付和地方附加支付还可以在中国人寿获得赔偿吗?
答:医疗费用中的统筹支付、地方附加支付、医保支付等同类项目属于医保承担的部分,这些费用已由医保直接承担,医保也与医院直接结算,并不需要您自己支付,因此中国人寿不再重复赔付。
8.医疗保障所涵盖的内容都有哪些?医疗保障的保险金额和赔付标准是怎样的?
答:在本保险计划中,中国人寿承担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规定的合理医疗费用(包括药品费、治疗费、检查费、材料费)和双方约定的项目费用。该保险责任仅限于中国大陆地区,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9.每次就诊的开药量有何限制?
答:商业保险的开药量规定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一致:急诊一次性开药不超过三天;常见病一次性门诊开药不超过七天;社保所规定的慢性病一次性门诊开药不超过三十天;孕期带药一次开药不得超过七天用量,出差带药不超过十四天。
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因治疗需要需长期连续服用同一类药物以控制病情,如果停药,会加重患者病情,产生严重不良后果),门诊用药可限1个月内用量(上次门诊开的药如果还有五天以上余量,那么本次门诊不可重复再开相同药品)。
无病症的单纯开药中国人寿不能赔付,因此,请开药时务必让医生写明疾病诊断,开药量以及用法。
开药时请携带蓝本或医保卡,或者提醒医生按照社保药量开药。
10.人身保险金的受益人是谁?
答:如果您没有指定受益人,您的身故保险金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由您的法定继承人继承保险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人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您希望指定受益人,请在中国人寿内部网下载《人身保险受益人确认书》,指定您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签字确认后递交给中国人寿(递交方式同索赔资料递交方式)。
《人身保险受益人确认书》是确认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归属的唯一法律依据,请务必仔细填写。
11.应在就诊后多久提交索赔资料?
答:除特殊情况外,申请门急诊医疗费用赔偿时,应在治疗后的九十日内提出;申请住院医疗费赔偿时,应自出院之日起九十天内提出。逾期会给您的索赔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12.对医疗保险索赔单据有什么具体规定呢?
答:为了保证您的索赔得到快速、准确地处理,请检查您的索赔单据是否符合以下规定:
①病历上清晰注明病情、检查、治疗、用药及剂量;
②病历上的记录与发票上的收费项目相符;
③病历上的诊病日期须与发票上的日期一致(特殊原因请用文字说明);
④发票上应有医院收费章及财务专用章;
13.提交索赔资料后,什么时候可以收到理赔款?如何领取理赔款?
答:中国人寿自收到索赔申请之日起,对符合索赔要求(事实清楚、资料齐备、责任明确)的索赔,在15-2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的形式将赔款划出。对于存在疑问的案件,中国人寿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与义务兵父母联系,达成一致后,其赔款与下批赔款一起划出。
14.可否具体解释一下什么是实际赔付金额?它与索赔金额和核赔金额有什么不同?
答:索赔金额是指您在诊病时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即在医疗收据(发票)上显示的实际支付合计数,或指索赔申请表上填写的金额;
核赔金额是指中国人寿对您提交的索赔金额进行审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金额;
实际赔付金额是指中国人寿实际给付您的赔款。
15.如果同时向几家不同的保险公司投保,可否将医疗费用收据(发票)退还给本人,以便再向其他保险公司索赔?
答:中国人寿无法将医疗费用收据(发票)原件退还给您本人,但如果您需要在其他保险公司索赔,请在填写《医疗保险索赔申请表》时在申请表上做标记注明,同时留存相关单证的复印件。中国人寿在部分补偿费用的前提下,将开具医疗费用分割单,您可持该分割单在其他保险公司索赔,但社保机构是不承认该单证;若中国人寿如果已经全额补偿费用的,将不会开具分割单。
16.理赔咨询电话是多少?
答:报案理赔:010-69823947咨询电话:010-69864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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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为义务兵父母投保健康综合保险”政策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