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何依锋)5月27日下午,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中学习。邀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首都文明办主任滕盛萍就即将实施的《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专题授课。区委书记张力兵,区委副书记、区长付兆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国才等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
滕盛萍从《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内容以及推动落实的核心关键等八个方面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她说,《条例》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北京市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城市的文明建设工作已经全面迈向了法制化轨道。《条例》的正式实施,将为文明标准设置一道硬性规定,把文明规范和习惯提升到一个新高度。
据了解,近期,我区围绕《条例》的贯彻落实,迅速制定了《进一步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意见》从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三个方面,以服务2023年争创全国文明城区为目标,分为宣传普及、深入推进、扩面增量、巩固成果四个阶段,利用三年半时间,持续推进公务文明、乡风文明、社区文明等“十大文明行为促进行动”,推动《条例》所列各类文明行为融入市民日常生活,成为全社会的文明自觉。
会议要求,要以这次中心组学习为起点,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与当前全区争创全国文明城区工作紧密结合,迅速推进高潮月各项行动任务,全力备战今年全国文明城区测评迎检;同时,要把《条例》的贯彻落实融入日常工作,健全各类长效工作机制,强化各类不文明行为的专项整治,使之成为全区人民群众行为自觉的规范。
宣传普及深入推进扩面增量巩固成果
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