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一期)
曹雪芹小说中塑造贾宝玉这个情种,并不是爱情专一的公子哥,他不光对黛玉有爱慕之心,同时对袭人、宝钗、晴雯都从内心喜欢并真心去爱,尤其是晴雯死去,对他打击最大,他思念晴雯动情地写了悼念晴雯的诗文,为晴雯焚烧。研究红学的专家有“晴雯黛影”和“袭为钗副”的说法,就是说晴雯是黛玉的影子,袭人是宝钗的副本。现在也有研究《红楼梦》的学者说曹雪芹有普世价值思想,也就是有博爱之心。好像男人都有这种博爱心肠吧,现在叫“花心大萝卜”,含蓄一点称“大暖男”。但是大观园里的宝二爷对他喜爱的女子并不是那种低俗和龌龊的喜爱,而是平等相处,尊重女权那种让人感到自然舒服,晴雯临死躺在宝玉怀里,把自己指甲剪下来送宝玉做永久纪念,并心满意足地说,穿着宝二爷的红棉袄躺在他怀抱里如同躺在怡红院一样满足。这个多情女子就是这样躺在她喜欢的公子哥怀里红颜早逝,好像没留下什么遗憾。
贾琏也是贾府的公子,他就比较滥情,贾母就说他不管脏的臭的全都往自己屋里拉。他与那个多浑虫偷情浪淫,又勾搭貌美柔顺的尤二姐金屋藏娇,最后尤二姐也被凤姐害死命送黄泉。曹雪芹笔下的纨绔子弟如贾琏、薛蟠,是败家之象的痛恨之笔,写贾宝玉是厌恶官场世俗那种钟情之人。同是公子哥,秉性不一样。脂砚斋看到曹雪芹写贾琏与多姑娘淫态的地方眉批:淫极!
关于《红楼梦》这部书,被称为奇书。刚开始是手抄本,被列入禁书只能在庙会上偷着卖。皇宫妃子、公主偷偷看着消闲解闷,后来印刷成册开始广泛流传,又被文人墨客捧为至宝,称为“开口不谈《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枉然。”王国维从悲剧美学角度说这部书是彻头彻尾的悲剧,实际并没有把《红楼梦》这部书的真正内涵评价出来。胡适发现了《石头记》甲戌本的手抄稿,才真正发现曹雪芹这部书的真正文学价值。实际我读这部书,感觉这是中国最早的现代派小说,里面的象征、隐喻、荒诞等手法运用的非常娴熟,是一部弦外之音写得最含蓄的作品。《红楼梦》之前的小说基本都是传奇式的演义小说,包括三言二拍都是那样无奇不传的套路,也就是从口头的说唱文学演变而来,真正意义的书面语言小说只有《红楼梦》,里面诗词歌赋都能增加阅读带来的那种书面语言的美学享受。
《红楼梦》的写作年代必定使作者受到诸多的限制,所以在书前面的《凡例》中,作者再三表白,“此书不敢干涉朝廷”,此书都是些闺中儿女情长,故曰“风尘怀闺秀”,并非怨世骂时之书。故将真事隐去,全部写的都是梦幻。鬼才信呢?如果真如作者所言,为什么还诗曰: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
这部书写的情,有人间真情,就是写贾宝玉与黛玉、宝钗、袭人、晴雯、湘云之间的纯洁的男女爱情,还有一种情就是贾琏、贾珍、薛蟠那种富家子弟的滥情。写纯情是希望社会越来越纯洁,写滥情是告诫富贵之家终毁于淫污纨绔。作者借书中警幻仙女之口说出世上情为何物?那就是色而不淫和情而不淫,用今天话说就是风流不下流。书中说是“意淫”,同样是“好色”,爱吃女孩子口红的宝玉与贾琏之流有本质上的区别,一个是真性情,一个是耍流氓。其实这部书背后所要鞭挞的是社会的伪善,也就是鲁迅说的那种满嘴仁义道德,骨子里男盗女娼,这是作者最憎恨的东西,但是在那个社会,伪善是主流,欺骗着善良的人们,真正的善良和真情的人性被压制下去,成为世间悲剧。这应该是这部书的实质,作者也表面上有意不说破,用曲笔写儿女情长的风尘闺秀,实质是在揭露社会病瘤之毒害。
脂砚斋应该最清楚作者在写什么,因为她也是当事人和知情者,所以书中每一处曲笔或暗喻都瞒不过她的慧眼,她的书评应该最准确和一针见血。曹雪芹一生爱石,自题诗中写“爱此一拳石,玲珑出自然”,有志把自己人生过得完美无缺,但无才补天的怀才不遇让他终身遗憾。所以读《红楼梦》里面的诗词歌赋,能读出曹雪芹有“竹林七贤”一样的魏晋风骨,从脂砚斋批语的诗句中,也能感觉到曹雪芹胸中的丘壑是什么样,一花一竹一石都有真性情的真实存在,不言不语不笑留给人的是对人生和社会的深切思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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