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闫吉)近年来,电动车电池爆炸起火事故频发,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消除电动车安全隐患,杜绝火灾事故发生,应急管理部发布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于今年8月1日正式实施,对于电动车上楼或者在楼内充电的行为,最高可罚款1万元。
日前,记者跟随区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员来到永定镇迎晖北苑社区,随机抽查了楼道内有无存放电动车或充电行为。对于电动车管理来说,存放点和充电设备的短缺是关键,很多老旧小区没有相应设施建设,甚至一些新建小区也缺少相应规划。区消防救援支队将督促和指导社区居委会和物业公司,制定合理方案,逐步从源头上解决电动车存放和充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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