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佳帅)记者从区应急管理局了解到,今年,我区继续为辖区内常住人口投保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充分发挥保险机制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作用,加快构筑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充分体现“小保险”托起“大民生”。
据了解,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是一项政府投保、群众免费受益的保险产品,是由政府买单、居民享受的一项惠民政策。保险期内,我区如发生自然灾害等突发保险事故,造成常住区内的人口伤残或死亡的,伤残人员本人或死亡人员直系亲属可向所在镇街提交相关证明,并配合提供相关索赔材料,经镇街审核上报后,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和救助申请。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伤残、死亡10万元,医疗费用责任限额1万元。
针对山区降雨频繁,导致洪涝、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易发的情况,我区已为39.6万常住人口投保参保,通过不断构建惠民利民的公共服务体系,增强区内百姓安全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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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为常住人口投保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39.6万人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