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重却不失温婉,严肃却不失亲和”,这说的不是别人,就是区法院的女干警们。作为政法系统特殊而又平凡的一个群体,区法院的女干警们用细腻亲和的秉性撑起了法院工作的半边天,凭借尽职尽责的态度赢得了诸多荣誉。她们,如灯光下的翩翩舞者,又如黑暗中默默拉绳的纤夫,在法庭内外彰显巾帼风采。
“亲和”提升司法温度
区法院结合辖区群众的司法需求,充分发挥女法官细腻、亲和的优势,成立“家事纠纷”、“青春护航”、“小微企业”等以女法官为主体的特色工作小组,在案件审判过程中,坚持开展诉调对接工作,通过“全景、全程、全面”说理式的司法活动,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审判席上,手持法槌的女法官庄重严肃,判案析理,容不得半点含糊,因为她们撑起的是国家的司法权威;调解室里,满脸真诚的女法官亲和温婉,好言相劝,就似个邻家的闺女,因为她们懂得纠纷背后百姓的辛酸与不易。
同时,区法院延伸审判职能,女干警人数占庭室人员总数81%的民一庭与区妇联联合建立妇女维权工作机制,依托“妇女维权合议庭”、“妇女维权诉调对接联系点”、“妇女维权巡回审判点”为载体,积极开展法制共建,以同为女性的同理心和感召力不断加强对妇女权益的保护力度。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全体人员均为女同志,她们创新设立社会关护、合适成年人参与等制度,运用母性的感召力和亲切感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担当”践行职业使命
“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是司法干警的行为准则。女法官王淑霞是区法院执行局闻名遐迩的铁娘子,她做事果敢清脆,雷厉风行,不少刁钻的被执行人,在她这位执行女法官的“照妖镜”下,都纷纷献出了原形,乖乖缴纳了执行款。王法官的“照妖镜”不是别的,就是她对工作尽职尽责的态度和工作中敢于担当的情怀。
2013年临近春节,王淑霞刚刚执毕了一起农民工索要工资的案件,为尽快让农民工拿到拖欠已久的工资,她不远千里赶赴四川,亲自将案款送到农民工的手里。王淑霞用行动践行了忠诚于党的事业,体现了司法为民的情怀。她“千里送案款”的故事在人民大会堂进行宣讲,感染了在场的上千名听众。2014年,一起因“久病赖床”引起的强制腾退病床案件中,王淑霞迅速用手挡住了当事人撞向桌角的头部,避免了当事人受到伤害。她司法为民的事迹被拍成专题片,在北京电视台《身边》、《党建进行时》等栏目播出,受到了广泛好评。
在区法院,王淑霞式的法官并不在少数:付蕾法官醉心于书写一份份不偏不倚的判决、左慧玲法官妥善地回绝了当事人送来的钱款、胡羽庭长为了工作加班加点,常常错过了吃饭的时间……她们用自己的担当践行着一名法官的责任与使命。
“情怀”彰显巾帼风采
区法院现有政法编制干警153人,其中女性干警占一半以上。5名院党组成员中有2名女性,党组成员、副院长、政治处主任李洛云曾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党组成员、副院长安辉曾被评为“全国优秀女法官”、“北京市政法系统优秀人才”等。部分负责人中60%为女性,其中承担主要审判任务的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未审庭和执行局负责人,以及承办审判管理工作的研究室、信访办、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均为女性。其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的女干警人数占到庭审总人数的70%以上,她们在各项工作开展和推进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区法院先后涌现出2名“全国三八红旗手”、1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3名女干警荣获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6个集体先后荣获“区巾帼文明示范岗”荣誉称号。这些荣誉的取得,记录着法庭中法官手下法槌的一声声脆响、记录着风雨中法官奔波调查的劳累、记录着深夜里孤灯下伏案疾书的剪影……
法官不是不懂浪漫,但在她们看来,胸前的奖章一样散发着玫瑰般浓郁的香气;法官不是不知辛劳,但在她们眼中,当事人的信任与期盼便是日夜工作的不竭动力;法官不是不恋家人,但在她们心里,妥善解决法庭内外的大家小事也是对家庭负责的一种体现。区法院的这群女法官们,她们亲和温婉,她们尽职尽责,她们的奉献情怀无处不彰显着女性的伟大与博爱。她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女法官”不是简单的性别标识,更是一种无比自豪的荣誉彰显。
(通讯员 孙燕)
法庭内外彰显巾帼风采
——记区法院的女干警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