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因代征绿地范围内出现私自搭建房屋棚舍养殖畜禽问题,区环保局等7家责任单位被全区通报,15名党员干部受到责任追究。
2017年7月,因流动人口反弹问题,龙泉镇2名副镇长受到通报批评处理,三家店村5名村干部分别受到免职、诫勉谈话、约谈处理。
2017年8月,因辖区内占道“僵尸车”整治不达标,永定镇分管环境卫生工作副镇长及社区建设和环境整治服务中心主任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7年9月,因治理“散乱污”企业不力,被列入环保部“散乱污”企业台账的两家瓦厂擅自恢复生产,排放废气,污染环境,区经信委等3单位党组织及7名党员干部被问责。
……
自今年3月全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部署启动以来,区纪委、区监委始终牢记职责定位,紧跟专项行动的节奏和步伐,努力以监督执纪问责的实际成效,为各项任务顺利实施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证。
找准定位 督责问效促担当
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是疏解非首都功能、优化提升核心功能的重要抓手,事关中央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区纪委、区监委必须把自己摆进去。如何把自己摆进去?首先要找准职责定位。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紧跟上,加强对各部门履职情况的再监督、再检查,通过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确保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中层层负责、人人担当。”在2017年门头沟区“两个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上,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闫中如是强调,明确要通过查意识、促担当,查履职、促工作,查进展、促成效,推动专项行动任务落实。
这次会议上,区纪委、区监委以“落实环境治理、疏非控人、沟域治理等重大任务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为靶向,将疏解整治促提升纳入“两个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内容,明确28个牵头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原则具体落实。针对敷衍塞责、相互推诿、群众满意率低等问题,明确由执纪监督部门对分管片区加强日常监督,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职尽责。针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线索,则明确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重点排查,并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执纪审查工作。
为防止监督流于形式,区纪委、区监委与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沟通机制,定期研究分析专项行动推进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同时,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在业务督查、工作协调和发现问题线索中的重要作用,统筹协调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府法制办、区为民服务中心等部门,建立健全日常沟通和线索移送工作机制,定期汇总各牵头部门在推进专项行动任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扩大问题线索来源。
持续跟进 专项督查再发力
“区纪委、区监委拟于近期到你单位对落实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任务情况进行督查,请你单位围绕该专项开展情况提供以下书面报告及材料……”7月28日,区城管执法局等单位陆续收到这样一份来自区纪委、区监委的《督查通知单》。
进入7月,全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逐渐进入攻坚阶段。重点整治项目进度如何?相关单位是否按期完成任务?在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监督执纪问责的脚步不能有半点松懈。为此,区纪委、区监委制定《关于对门头沟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通过再聚焦、再部署,持续加大对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根据实施方案的安排,区纪委、区监委进一步整合监督力量,成立5个专项检查组,着力对区城管执法局、区综治办、区住建委等8个单位落实牵头责任以及13镇街落实属地责任的情况进行检查。
对于这次专项检查,区纪委、区监委目标十分明确,就是要着力发现和督促解决专项行动各相关领域存在的不正之风、腐败问题及阻碍专项行动顺利推进的症结,剑指专项行动政策执行走样、履职不力、作风不实、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7个方面问题。为保障检查实效,区纪委、区监委提前下发《督查通知单》,要求这21个责任部门提供在专项行动中承担的具体任务、工作进度等方面的数据台账。“只有提前掌握基本情况,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相关资料等后续检查措施才能有的放矢。”第一检查组组长师宝红说,“同时,我们不会只听‘一面之词’,还将通过走访、暗访被检查对象的下属单位、部门,对一些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度进行核实。”
截至目前,5个专项检查组已开展明察暗访3轮次,发现问题65个,约谈相关责任人48人次。下一步,区纪委、区监委将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如实向区委报告了解的重要情况和问题,提出处理建议。同时,向被检查单位下发检查建议书,督促整改落实相关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线索,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移交处理。
真刀真枪 倒查追责不手软
没有问责就难有担当。只有真刀真枪的追责问责,监督检查才能发力生威。群租房整治是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区委、区委政府重拳出击的一项治理任务。特别是针对出租大院流动人口的治理,我区层层制定工作方案、厘清职责要求,并明确要加强监督巡查,防止出现“抓一抓就好转,松一松就反弹”现象。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党员干部满足一次整治取得成效,却将监督巡查的职责抛之脑后。2017年6月,因为监督巡查没有及时有效地跟进,龙泉镇三家店村西老店地区流动人口出现反弹并继续租住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出租大院内,造成不良影响。问题发生后,区纪委、区监委迅速行动,对准相关党员干部在此过程中履职不力行为开展深入调查,最终对该镇2名处级领导干部以及5名村两委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为少数在专项行动中不担当、不作为的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
对于在专项行动中落实市级交办任务不力的,区纪委、区监委一律严查快办、一问到底。2017年8月,因未能及时妥善处理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下发的渣土车整治《督办通知单》,造成工作贻误,区市政市容委党组书记、环境办副主任、建筑垃圾渣土管理所所长、办公室主任等4名存在失职失责情形的党员干部悉数受到党纪政纪处分。通过严查快办这一典型案例,及时警醒了广大党员干部在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中,必须一时一刻都不能放松,一丝一毫都不能懈怠。
“截至9月底,在开展专项行动监督检查工作中,我们先后查处了违规占用林地、绿地养护监管不到位、违法养殖畜禽等7起典型案件,问责39人次。其中,处级领导干部18人次,科级及以下干部21人次。对于这些案件,区纪委、区监委一律予以通报曝光,发挥问责一例,警醒一片的纪律效果。”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贾志国介绍说。
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工作,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持续跟进,有力保障了全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市级上帐任务涉及我区的7类10项任务中,占道经营、无证无照经营和“开墙打洞”整治、群租房治理4项任务完成进度均超过100%,城乡结合部整治、疏解一般制造业和市场升级改造3项任务完成全年计划,“散乱污”企业治理、疏解区域性市场等工作均取得良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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