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屈媛)在信息化、个人信用系统越来越完善的今天,如何解决法院执行难?为权利人追回权益。今年以来,区法院采取内外联动,社会各界参与,针对解决执行难问题收到实效。
法院不仅可以采取多种强制手段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查冻处置,还可以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实现限制被执行人银行贷款、招投标,购买飞机票、高铁票等。如果被执行人出现转移财产、恶意逃避执行的行为,法院还可以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符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条件的,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区法院就不断探索推进1+N+ X信息化执行团队工作模式,突出执行强制性,亮剑执行难,利用加大财产查控力度,最大限度兑现申请人胜诉权益;加快财产处置力度,发挥网络司法拍卖便捷、透明、高效的特点;加强强制措施适用力度,运用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对逃避执行、拒绝执行等行为予以制裁。
近日,区法院执行局现场执行了一起房屋腾退案。据了解,老陈夫妇二人与小陈、李树搏(化名)之间围绕我区某小区的一处房屋居住和使用矛盾由来已久,多次诉讼上诉。
记者了解到,小陈在2013年因赌博向李树搏借款40多万,后无力偿还,故与李树搏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用于抵债。李树搏却称:“我与小陈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支付了34万元的房屋租金,小陈将房屋交付我居住使用,双方已经按照合同履行,不存在原告所述强行占用的情况。”
老陈和武老太夫妇二人将小陈、李树搏告上法庭后,经法院多次调查取证、全面审查,最终确认老陈和武老太夫妇作为房屋的权利人,有权要求李树搏腾退房屋并返还,但判决生效后,李树搏依然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
12月21日下午,执行法官张华强及14名执行干警来到涉案小区,对房屋进行强制腾退,将屋内李树搏所有的个人物品依法另行安置。最终将房屋新钥匙交给老陈夫妇。
2017年以来,区法院通过内外联动,构筑合力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在区内形成了“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大格局。区委政法委牵头,全区31家单位、乡镇街道共同参与的执行联动机制,以联席会议平台,统一部署全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推进执行会商协作、资源共享。区法院借助此平台,顺利执结涉案近7 000平方米的房屋腾退相关案件、有效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加大力度,强制措施打击拒执行为。判断执行难基本解决的一个标准,是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在法定期限内能否基本执行完毕。2017年已完成对3124名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房屋、机动车等财产的查控。同时,用足用好罚款、拘留、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公布失信人名单、联合信用惩戒等强制手段,对被执行人形成震慑,全年共采取拘留、罚款措施15人次,对拒不履行义务被执行人罚款5.5万元,将269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57人限制高消费,累计对672人次被执行人的飞机、高铁出行进行限制,倒逼10余名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另外,通过在淘宝、京东开展司法网拍,及时处置拍品23件,兑现执行款项6.8亿元。另外,适时召开执行局、刑庭及区公安分局三方参与的拒执类行为专题研讨会议,细化研讨拒执案件移送中存在的取证难问题,帮助申请执行人必要时形成刑事自诉案件,发挥刑罚的惩戒作用。
截至2017年11月,区法院执行局全年收案2986件,同比增长2.1%,结案2727件,同比增长4.5%,完成对3124名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房屋、机动车等财产的查控,执结标的额超过3.8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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