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区纪委、区监委定于2018年11月至2019年6月期间开展民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将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和信访举报渠道公开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区民防局党组是否存在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对巡察、专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敷衍应付,不认真整改等问题。
2.纪检监察部门是否存在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对存在的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以及发现后不报告、不处置、处置不到位,惩治腐败和作风问题宽、松、软等问题。
3.区民防局是否存在在人防工程建设、拆除、改造、使用审批、易地建设费收缴、设备采购、招投标、质量监督、验收备案、行政处罚以及人防企业资质审批、市场准入、人防资金资产管理等方面吃拿卡要、贪污受贿、侵占挪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等问题。
4.区民防局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纪突出问题。
二、举报渠道
1.来信:
邮寄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36号
收件人:门头沟区纪委、区监委信访室
邮 编:102300
2.来访:
来访接待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36号
门头沟区纪委、区监委来访接待室
来访接待时间:每周一、三、四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
每周二、周五上午9:00—11:00
3.来电:
举报电话:6984 3635
4.网络举报:
(1)门头沟区纪委、区监委网络举报网址:
门头沟区廉政网(http://jjw.bjmtg.gov.cn),根据网页提示点击“网上举报”,按流程填写举报内容。
(2)门头沟区纪委、区监委微信公众号:
搜索微信公众号“清风门头沟”,点击关注,点击“监督举报”,按流程填写举报内容。
三、举报须知
1.举报人对举报事实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借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2.纪检监察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或工作单位以及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特此通告。
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纪委
门头沟区监察委员会
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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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纪委门头沟区监察委员会关于公开民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和渠道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