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市政府批准,2020年8月24日至9月11日,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第一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门头沟区2018年以来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开展驻地督察。期间,督察组认真审查了《门头沟区安全生产工作自查报告》,与4名区领导、7名区政府部门主要领导进行了个别谈话,查阅资料5300余份,开通了12350举报投诉电话。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延伸督察了6个区行业部门、6个街镇(功能区),随机检查企事业单位22家,开展夜查1次,基本覆盖了门头沟区安全生产的主要行业领域。在综合研究分析的基础上,形成督察反馈意见如下:
一、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情况
2018年以来,门头沟区委、区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牢牢把握生态涵养区的功能定位,党政齐抓、全局统筹,强化监管、狠抓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一)全局统筹,组织领导不断强化。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印发《门头沟区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工作方案》等6份指导、规范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长远规划本区安全生产的发展方向、实现路径。区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北京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京办发〔2019〕82号),定期在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区长办公会上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听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入月度街镇书记点评会重点内容,着力构建全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将安全生产作为区委考核平台的一级考核指标,进一步强化了过程督导、量化考评和目标考核。
(二)坚持创新,制度机制更加完善。区8个行业主管部门结合监管实际,制定了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农村地区燃气设施、规模以下商业零售和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等10项制度(办法)。区文旅局在推动精品民宿“门头沟小院”建设中,把安全作为强制性标准严格把关,在年度评定中实行“一票否决”。2020年区应急局与区公安、检察、法院和司法部门密切协作、深入取证,将北京银之星化工技术有限公司涉嫌违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移交区公安局立案调查,依法办理了全区安全生产领域首起行刑衔接案件,为全市各区做好这项工作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三)源头治理,安全基础得到改善。2018年以来,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1879家次,挂账隐患901个,销账率91%以上,有效遏制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坚持以“9041”为时限实施拆违攻坚,共拆违293万平米,消除了大量安全隐患。全面推广安责险,年均上险覆盖率达14%,超额完成市级8%的任务指标。区教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系统学校存放多年不使用的28公斤汞、2539公斤普通危化品进行了报废处置。东辛房街道实现了辖区内餐饮企业统一供气,确保了对供气源的规范管理。斋堂镇购置并改装三轮消防车6台、巡逻车1台,依托综合执法队组建了10人的应急消防志愿队伍。妙峰山镇协调增设消防救援站,有效提升了区域消防应急能力。
二、督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对照年度督察工作要点,门头沟区安全生产工作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部分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存在松懈麻痹思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意识不强。近几年,在推进疏解非首都功能工作的过程中,门头沟区关闭了煤矿、拆除了大批违建、疏解了一些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产业环境得到改善,因此,部分领导干部认为本区客观上不会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在督察组的谈话中,有的泛泛讲安全,风险研判意识不够强,监管力量情况不掌握,隐患底数不清楚;有的认为已经搞过整治,配齐了设施设备,根本就不会出问题;有的认为本领域从未发生过事故,而对安全生产的“灰犀牛”“黑天鹅”事件缺乏警醒;有的认为本地区(行业领域)企业少、规模小、高危行业不多,没有什么危险,对事故隐患蕴藏的严重后果认识不足,缺少对安全风险的前瞻预判和对事故防范的超前部署。由于存在这样的思想认识,导致部分单位工作思路不清、工作方法针对性不强,一些重大任务及专项整治推进不及时、落实不平衡。今年的事故情况很明显的反映出这样的思想问题带来的后果。今年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大幅下降。但截止8月24日门头沟区已发生事故3起、亡3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在全市占比达6%以上,事故占比与前2年相比不降反升(2018年约4%,2019年约2%)。
(二)安全生产责任有待进一步压实。《北京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落实不到位。区园林绿化局、东辛房街道、斋堂镇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不是本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委员。大峪街道没有明确街道主要负责人和其他分管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东辛房街道、永定镇虽然重新修订了有关文件,但其中的会议制度、领导职责与相关规定不符。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住建委等单位未按规定每季度召开党委(组)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召开的会议学习上级领导指示批示多、结合实际研究部署工作少。多数单位领导干部重要节日、节点检查多、日常监督检查少。《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宣贯有待加强。抽查的妙峰山景区、大源非织造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主体责任规定相关要求和本人的职责不清楚。北京公共交通控股公司十二车队从业人员超过400人,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联动不够紧密,导致落实不到位。区文旅局、永定镇、潭柘寺镇未对区消防部门在火灾隐患告知函中提出的“潭柘寺、戒台寺、爨底下等景区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实施闭环管理,未正式反馈隐患整改情况。区商务局针对规模以下商业零售、餐饮单位安全管理专门印发工作方案(门商文〔2018〕49号),其中明确“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每年不少于2次”。但实际没有落实,未能发挥统筹协调、分工落实的作用。
(三)部分行业部门执法检查效能不高。依法履职不到位。区司法部门要求,各部门要依据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开展执法工作。但在抽查的8个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中,区园林绿化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旅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体育局5个部门,未将《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行政处罚权力清单,日常执法检查缺少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内容。执法检查不规范。区文旅局近3年的执法检查计划雷同,且缺少对旅游行业的执法检查内容。没有复查记录,文书填写不规范等问题较多。发现安全隐患的能力亟待提高。检查多、发现问题少的现象比较普遍。区城管执法局在年初检查2家使用瓶装液化气的餐饮企业(陈氏小味道餐饮公司、来福一品餐饮公司)时未发现问题。但在督察组实地检查中发现,上述餐饮企业在气瓶间设置、日常安全管理上均存在2个以上问题隐患。
(四)部分行业领域(危险作业)问题隐患突出、监管不到位。住建行业事故多发。近3年来,建筑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共7起,占全区事故总量的70%。其中北京国信好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2020年连续发生电工特种作业管理不规范引发的亡人事故。同时,2018年区住建委仅对2起事故(全年共4起)进行了专题研究,在年度安全生产总结中未提及事故相关情况。一定程度反映出区住建委在加强行业监管、汲取教训严肃整改上还有差距。有限空间安全管理有漏洞。区教委、区商务局、永定镇等单位对有限空间的风险认识不足,在风险辨识、台账管理、排查整治工作上不够扎实。北京昆仑琨商贸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均存在有限空间,但主要负责人对基本管理要求不清楚。特别是督察期间,全市召开紧急会议通报丰台区“8.26”事故后,部分单位反应迟缓,传达贯彻不及时。瓶装液化气整治不彻底。抽查发现企业气瓶间空罐与重罐混存、穿墙管孔未封堵、可燃气体浓度探测装置安装位置不合理、联动报警装置失灵等问题比较普遍。同时,发现存在区外无资质企业向区内单位供气的问题。反映出区城管委、区城管执法局和有关街镇工作上仍然有疏漏,存在发生事故的风险。消防安全和现场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督察中发现,妙峰山景区、兴佰君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各有1名消防控制室值班员无证上岗,设备操作不熟练;微型消防站人员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不到位,现场处置能力弱。南丁格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库房和加工车间实际面积1900㎡,未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斋堂镇爨底下风景区一次性将景区灭火器全部送检(规定不超过1/4),遇有突发火情无法有效处置。
(五)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依然薄弱。基础设施不完备。按照“十三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建设规划,尚未启动小园消防站建设,难以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基础台账更新不及时。抽查发现,1家实际已拆除汽修企业仍在区交通局的台账中,1家使用瓶装液化气的餐饮企业则未列入区城管执法局的台账,企业数量不准确,无法为行业监管提供可靠的基础支撑,且容易产生监管漏洞。应急准备不充分。多个部门和街镇制定的应急预案依据不足、救援程序不清晰,部分企业缺少应急物资储备清单,未组织应急演练和评估,应急预案形同虚设。安全文化建设有差距。目前,仅有1个市级安全社区、1家市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数量较少,难以形成示范辐射效应。
三、工作建议
门头沟区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坚持首善标准,以整体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线,立足区位特点,科学制订并落实区“十四五”应急事业发展规划,大力实施城市安全发展战略,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一)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落实。要始终坚持“大事不能出,小事也不能出”的政治标准,纠正盲目乐观、侥幸心理、不实不细等问题,始终以强烈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各项工作。依据《北京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及时修订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加强对街镇和区级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年度安全生产考核,认真开展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对同级政府部门和下级街镇的安全生产督查考评,进一步压实安全监管责任。区行业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积极主动履职尽责,健全信息共享、行动协同的工作机制,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区安委会要完善制度,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区安委会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能,结合生态涵养区的特点,认真分析研究城市安全生产的特点规律,当好参谋助手,切实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
(二)高标准推进安全发展城市建设。在“红色门头沟”党建品牌引领下,将城市安全发展与全国文明城区、“基本无违建区”等创建工作有机融合,创新安全理念、工作方式,打造共建、共治、共享、共进的治理格局。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突出建筑施工(物业)、道路交通、危化品、瓶装液化气、旅游、消防、有限空间等重点领域(危险作业)专项整治,巩固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扎实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全面摸排掌握城市安全风险,强化分级管控和动态更新,把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落到实处。以“平安校园”建设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全面加强79所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着眼全域旅游快速发展实际,积极做好乡村民宿、文保单位、宾馆饭店的安全管理。针对山地面积占98.5%、森林覆盖率高的区情特点,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特别是区园林局、应急局要紧密配合、无缝衔接,扎实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
(三)多措压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核心,综合运用行政、市场、法律等手段,在打通安全生产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上下更大功夫。继续开展好《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85号)的宣贯,督导企业加强全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解决好“知、懂、行”的问题。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及时更新权力清单,严格、规范执法,始终保持安全生产高压严管态势,促使企业自觉加强内部管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事故调查处理,指导属地和有关部门跟踪、评估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四)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按照专业化、规范化要求,加强业务培训、实践锻炼、作风建设,配齐建强行业部门和街镇安全生产监管干部队伍,当好安全生产工作“主力军”。认真贯彻市委城市协管员队伍管理体制改革部署要求,加强城市协管员队伍改革的领导与指导,在保持安全生产检查主责主业和队伍主体的原则上,有序推进专职安全员队伍的下沉整合,确保街镇一线安全检查力量不散、工作不断、标准不降。逐步配套完善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基础设施、设备,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重视行业(属地)企业、隐患、风险源等基本情况的台账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及时修订各类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评估,认真做好应急准备。广泛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大力培育专业服务机构,提高安全生产的社会治理能力。
请门头沟区委、区政府根据督察组的反馈意见,举一反三,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要重点研究督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制定相应的落实方案。方案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并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自即日起,要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次督察确定的整改任务,形成整改情况报告,经区委常委会研究讨论后,以区委、区政府名义正式报送市委、市政府,同时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4日
- 标题导航
-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
- 我区全面助力低收入村发展和农户增收
- 下苇甸隧道工程进展顺利
- 区领导调研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工作
- 我区四项措施助力农村人居环境再提升
- 科技护航民生工程保障施工安全有序
- 108国道沿线增设南村公路服务站
- 龙泉镇秋冬季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在行动
- 扶贫产品促销展卖进机关单位
- 区城管执法局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 确保室内温度达标供热维修保质提速
- 11月份第三周(11.9-11.15)河长制基本情况
- 区消防救援支队开展实操实训直播活动
- 区环卫中心组织扫雪铲冰演练
- 诺如、流感等疾病进入高发期
- 注销公告
- 11月份第2周环境检查得分情况
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第一督察组关于门头沟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督察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