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欣皓)区医保局按照国家、北京市开通异地门诊直接结算工作的要求,积极推进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系统改造。目前,我区49家定点医疗机构均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业务。
据了解,外省市参保人员来京就医时,需要通过“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或参保地医保部门查询是否需要备案。如需要,应按照参保地相关要求进行备案,备案成功后在我区49家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参保地跨省异地就医有关要求的,可持社会保障卡或电子医保凭证直接结算。结算时,执行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本人参保地医保报销政策。
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主任成秀利介绍:“异地就医备案办理成功后24小时,就可以享受直接结算服务,未办理成功的人员还需与医院全额结算后,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费用申报。”
我市参保人员在外省市就医时,需要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市民可下载“国家医保服务”APP或微信搜索“国家异地就医”小程序,进行“异地就医”线上备案,并查询办理进度,也可到参保地医保部门现场办理。备案成功后,在本人备案的异地统筹区内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持社会保障卡或电子医保凭证直接结算。
一位市民说:“我的工作性质需要经常到外地出差,来回报销医保既麻烦又繁琐,现在开通这个业务之后,我在外地就医就可以通过医保直接报销,不用来回跑了,我觉得这个业务非常便民。”
在此提示广大外省市参保人员,进行医保费用报销时,具体情况还需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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