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健
刘健先后被选为门头沟区第十四届、第十五届、第十六届人大代表。他既感到无尚的光荣,又感到责任的重大。
任职以来,刘健坚持自觉认真地学习宪法法律知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党的方针政策及重要思想等。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努力提高理论水平、思想认识、自身素质和能力,竭尽全力干好每项工作。
大会期间,刘健积极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参加会议,认真行使审议权,对会议各项报告、议案都进行了认真讨论,积极发表意见、看法,表明了立场和态度。认真行使选举权,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认真提名推荐和选举了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机关领导人员和组成人员以及上一级人大代表。认真行使表决权,对大会交付表决审议的议案、决定、有关事项和进行选举时,都认真明确地进行了表决。
被选举和担任了人大代表职务就必须对人民群众负责。自任职以来,刘健始终坚持同原选区、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认真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和要求,既做好宣传员,向人民群众宣传国家的大政方针,使区政府、街道的正确决策变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也切实为群众解决困难,保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使政府各项政策和决定更加符合人民的愿望。
刘健在担任财经委委员及履行代表职务工作中遵纪守法并作出表率。首先,在人大会议和闭会期间认真按照人大代表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责。其次,在财经委历次会议前认真研读各项报告,做到会前了解情况,会上认真听取各项报告并参与审议,提出问题和想法;在日常工作中能够做到廉洁自律,为全体员工依法管理,遵纪守法起到了带头表率作用。再次,在依法治企、规范企业经营管理上,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企的各项工作,坚持将依法治企与企业发展相结合,始终把依法治企、规范管理作为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举措。
今后的工作中,刘健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面对新的挑战,为我区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