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贾彦颖)在第4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到来之际,我区积极开展了多项有关主题活动,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工作。
今年12月2日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第4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早在今年11月,公安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就联合下发了《2015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方案》,公布今年“全国交通安全日”的主题为“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部署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号召全国组织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
据悉,根据《方案》要求,我区将开展联合部署,针对在道路上驾驶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校车、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危险驾驶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在城市道路着重整治追逐竞驶、酒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危险驾驶行为,在高速公路着重整治超速、货车占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在农村道路着重整治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摩托车无牌无证等突出违法行为。在源头对违法违规突出的运输企业,集中约谈企业负责人;对问题严重的,要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责任。
同时,将充分发挥区内媒体和社会的力量,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渠道策划交通安全媒体行动,形成集中报道声势;持续宣传危险驾驶行为的法律责任和现实危害,形成全社会共创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充分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开展各项公益活动,大力宣传文明交通新风尚,倡导文明交通好习惯;集中宣传、公开表彰文明驾驶先进个人、集体和示范村、学校,广泛展示“好交警”、“好司机”的故事,大力传播文明交通正能量,送交通安全知识进农村、进企业、进驾校,在农村地区、客货运输企业、驾校组织开展“拒绝危险驾驶”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公共安全治理,推动社会共治。
“全国交通安全日”自2012年设立以来,已陆续围绕遵守交通信号、摒弃交通陋习、抵制七类违法等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了3次主题活动,使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的公众认知度不断提升,带动社会各界共同关注交通安全问题。
尤其在今年,国内相继发生了占用应急车道延误伤者救治、北京二环路摩托车飙车等涉及交通问题的社会事件,引发舆论对汽车文明、交通规则意识的热议。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其中,将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等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情形纳入危险驾驶罪,引起全社会对交通安全问题的再次关注。
今年的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将针对这些热点,突出关注危险驾驶违法犯罪问题,组织12·2主题活动,进一步倡导通行规则意识、守法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公共道德意识,倡导抵制追逐竞驶、醉酒驾驶等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交通违法,抵制“路怒”、不礼让斑马线、占用应急车道等危险驾驶行为。
区交管部门负责人表示,我区提早准备,已于11月开展了多项宣传预热活动,如11月18日在人员集中区设立宣传站点开展了以“摒弃陋习、安全出行”的主题宣传活动,11月25日又深入专业运输单位给驾驶员们教授了交通安全课程,等等。在12·2宣传日过后,区公安分局交通支队还将开展一系列后续宣传活动,持续营造“拒绝危险驾驶、缓解交通拥堵、安全文明出行”主题宣传教育声势,弘扬交通安全法治精神,普及交通安全风险防范知识。
拒绝危险驾驶 安全文明出行
我区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