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房浩)笔者近日从区纪委、监察局了解到:为创新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监督的方式方法,及时发现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与深层问题,2016年,我区将试行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察。
据了解,巡察工作坚持区委领导,区纪委牵头,区属纪检监察组织联动实施,通过健全机制,强化巡察结果运用,努力实现监督执纪全覆盖。巡察根据工作需要,经过审批程序,确定专项巡察对象及内容。重点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针对上级部署的相关阶段性工作任务和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普遍性、倾向性、突出性问题开展专项巡察;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比较集中的单位,是否存在问题线索开展专项巡察;针对区委对领导班子综合研判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是否存在问题线索开展专项巡察;针对工程项目、土地出让、招标采购、惠民资金和专项经费管理等事项反映突出的问题,是否存在问题线索开展专项巡察;针对行政审批权、执法权、人事权、国有资产处置权等方面,是否存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等问题线索开展专项巡察。
我区将试行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