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区散煤燃煤污染治理取得成效。
区工商分局建立煤炭经营主体专项台帐,摸清底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利用主体网格管理系统对辖区70户涉及煤炭开采、煤炭销售、型煤加工的主体进行梳理,建立专项工作台帐,通过约见经营者、实地走访等方式,更新主体信息,完善信息采集数据,逐户逐项填写专项检查工作记录单。宣传发动与严厉打击并重,违法经营行为得到控制。严厉打击辖区固定场所内无照开展煤炭经营和为无照经营提供便利条件的违法行为,对于证照齐全、合法经营的主体,加强宣传教育;对于尚未开展煤炭经营的主体,要求其核减此类经营项目。加强沟通协调,形成社会共治局面。联合相关部门加强检查,联系村居负责人全面了解情况,动员辖区群众积极参与散煤治理和燃煤污染控制工作。
截至目前,区工商分局已对2户无照销售散煤经营户做出责令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决定,并立案调查;配合相关部门督促置换劣质燃煤1433.35吨。
我区散煤燃煤污染治理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