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轮第十批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一览表
日前,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北京市启动第二轮第十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北京市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门头沟区,开展为期30天的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5月20日上午,门头沟区召开督察动员会。动员会上,督察组指出,督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本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紧紧围绕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核心目标,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组织、依法依规、标本兼治,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高水平环境保护支撑首都高质量发展。
督察组强调,此次进驻督察将严格按照《北京市贯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实施办法》要求开展,聚焦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情况、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情况,直面问题,深挖原因,查清责任。督察组还就被督察区配合做好督察工作提出要求,并对严格执行督察纪律、接受监督、保持务实作风等内容进行说明。
门头沟区委书记作表态发言,表示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意义,全力支持配合督察组各项工作,并将以督察为契机切实担负起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弱项和短板。
根据安排,第二轮第十批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间为30天(2025年5月20日—6月18日)。督察进驻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详见附表),受理被督察区和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