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咨询
李先生:我自2012年7月起在某保安公司担任保安,最后一次劳动合同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31日。今年2月,单位向我发出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但是我因患病自今年1月21日起,就一直在病假期内。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单位能终止劳动合同吗?
律师解答
北京市亚太律师事务所律师郝永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另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因此,就你本人的情况来看,单位应至少给你三个月的医疗期,你的劳动合同也应当续延至你的医疗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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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期间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