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精神文明建设,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改善乘客乘车环境,营造良好的社会秩序,不断壮大公共文明引导员的队伍,结合我区的实际,经上级批准,拟在门城地区扩招公共文明引导员30名。
一、招募原则及岗位说明
根据《北京市公共文明引导行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公共文明引导员按照“招募社会化、服务专业化、城市一体化”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募。公共文明引导岗,属政府购买的社会公益服务岗位,属志愿服务性质,不属于就业岗位。
1.文明引导员岗位28人:主要任务是倡导文明出行,维护站台及路口秩序,疏导高峰客流,帮助市民解答问题等。工作时间以日常工作日早晚高峰为主,每日总计服务时间为4-6小时。根据实际需要,可临时调整上岗时间。
2.内勤管理岗位2人:主要负责网络管理、文字宣传、照片拍摄、内勤统计等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可临时调整工作时间。在文明引导员服务补贴的基础上,有一定的岗位补贴。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9月8日。
三、招募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首都,热爱家乡,热爱公益,崇尚文明,品行端庄,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北京市常住城乡居民户口,自愿在公交站台、重点路口文明引导公益岗位从事志愿服务。
3.身体健康,无心脏病、高血压、皮肤过敏等不适合从事站台或路口服务的疾病,或各种传染性疾病(以指定医院体检证明为准)。
4.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女55周岁以下,男57周岁以下。
5.热情、耐心,善于沟通,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会电脑者优先。
四、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1、报名地点:门头沟区公共文明引导行动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剧场东街甲10号楼底商(门头沟区影剧院后面)
2、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
3、咨询电话:010-69827724
门头沟区文明办、区协调办
2017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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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公共文明引导员招募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