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毕辉)5月4日是北京市各级法院正式实施立案登记制后的首个工作日。当天8时30分许,区法院刚刚开门就迎来了首位当事人,并用了10多分钟就对他起诉的行政案件进行了登记立案。
这名韩姓代理律师和其委托人刘某走进安检室,法警核对过相关证件之后,韩律师到导诉台咨询区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度的流程后走进了立案大厅。立案大庭2号窗口的吕会龙法官接待了韩律师和刘某,在对起诉书内容、身份证明、代理手续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开具了案件受理通知书、起诉材料收据、司法公开告知书和诉讼费交款通知书,并且告知了他们案件号和承办庭室,整个过程不过十几分钟。此次,韩律师受刘某委托到法院对一起诉北京市门头沟区某事务中心的行政案件进行立案。立案之后,韩律师表示:“以往这种民告官的案件立案审查严格,周期长,不缴费不能立案,立案时不知道案号和承办庭室,想要询问案件进程十分困难。从这个案件的立案过程中可以感受到,实施立案登记制度之后,立案的门槛大大降低。我作为一名律师,切实感受到了司法改革的温暖,相信在今后的司法改革中,人民群众也会切实感受到这种司法关怀。”
为顺利推行立案登记制度,区法院开展了以下六项前期工作:一、成立落实立案登记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事件处置小组,制定并公布工作方案。二、梳理更新立案诉讼服务大厅立案指引、立案流程图。三、梳理更新立案窗口填、发告知通知表格、一次性告知模板。四、调整立案大厅登记立案电视宣传内容,增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大力宣传立案登记制规范意见。五、制作地面明显标识,加强导诉分流功能。六、完善立案诉服大厅服务设施,配齐老花镜、残疾人轮椅、饮用水装置等。七、清洁环境卫生,美化诉讼环境。
下一步,区法院将围绕新类型案件如何立案、如何登记、如何审理的问题进行研讨,进一步强化诉讼引导、法律释明,做好立案释明指导和一次性告知工作,提高立案诉讼服务的水平和能力;积极应对立案登记制后案件大幅增长的态势,探索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加强立案阶段纠纷分流化解工作,为当事人提供多元化解纠纷解决途径;强化敏感案件梳理,对涉群体性纠纷、敏感案件等可能产生大规模连锁反应的各类案件,分门别类进行研究做好应对预案;加强与区委、市高院的沟通,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努力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
今年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随后,最高法院下发了《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求从5月1日起,全国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人民法院对依法应该受理的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实行立案登记制。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申请登记立案工作,按照本办法执行。上诉、申请再审、刑事自诉、执行异议和国家赔偿申诉案件立案工作,不适用本办法。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同时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的惩治力度。
区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 保障当事人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