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事项的决定》,门头沟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对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事项决定如下:
一、门头沟区区、镇人民代表大会于2016年下半年进行换届选举。新一届区、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2016年11月同步选出。新一届区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2016年12月底以前举行;新一届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2016年11月底以前举行。
二、门头沟区新一届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与本届相同,总名额为168名。新一届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与本届相同,总名额为450名,各镇的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与本届相同。
三、区、镇设立选举委员会,在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下,分别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选举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办理选举的具体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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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事项的决定
(2016年8月24日门头沟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