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佳帅)北京市公安局近日发布通告,自2026年3月1日0时起至3月12日24时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升放气球、风筝等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物体。
公安机关提示,北京市行政区域全域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管制空域内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同时,根据《关于在北京地区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严禁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等空中飘浮物。相关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各项规定,自觉维护首都空域安全。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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