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4年开展临时救助项目以来,我区共安排临时救助资金930.63万元,对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5140户11855名因病、因灾、子女就学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进行了及时救助,有效解决了困难家庭的临时性困难。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将低保、低收入人员生活保障作为加强十二类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以统筹社会救助城乡一体化为重点,制定完善分类救助政策,加快推进管理精细、城乡统一、“发展型”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社会救助工作呈现低保工作更加规范化、专项救助工作更加标准化、社会互助活动更加多样化的局面,救助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以基本生活保障为基础、专项救助为配套、应急救助和社会互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特困群体在吃、穿、住、暖等方面都得到了有效地救助,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
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破解动态管理难题
2012年,我区投资320万元建设了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和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实现了全区14个部门救助信息共享和定期比对,有效解决了重复救助、遗漏救助问题。一是加大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力度。2014年成立低保家庭经济收入核查中心,加大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力度,进一步完善收入申报----实行家庭财产申报声明书签订制度,规范网上审批程序,建立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享受社会救助备案,加大对街道、镇的指导和低保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强化低保稽查核查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二是严格审核审批程序。实行重点人员月审,一般人员季度审核和半年复审制度。实行街镇入户率100%,区级入户率达到30%----50%的入户审核制度。强化以入户调查为重点,对新申请的困难对象坚持区、镇、村三级入户核实家庭收入,做到家庭收入核实准确、救助标准准确,确保不错保、不漏保。三是坚持低保公示制度。即三公示制度:申请公示、结果公示、长期公示,认真组织开展低保公益性劳动,实行有效的群众监督。从2014年1月开始,建立低保对象网上公示制度,在民政信息网上每月公示低保对象名单,提高社会救助精准化、规范化水平。四是坚持低保家庭回访制度。结合日常检查、稽查工作,深入街镇对低保家庭审核时所提交的材料实地核对,确保“应保尽保”。深入居(村)委会指导工作,对城乡低保基础档案的规范化使用现场进行指导,确保符合城乡低保工作程序,按照低保规范化管理的基本要求,检查指导基层低保日常管理工作。深入低保对象家中,进行实地检验和帮扶。五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坚持开展低保政策“宣传月”活动。活动开展期间,各级民政部门高度重视,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创新宣传形式,强化对救助政策的认识度,救助对象知晓率达到100%,为实现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管理,提供良好的政策保证和舆论支持。
议事协调机制形成合力救助力量整拳出击
一是建立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成立了由常务副区长任主席,主管副区长任副主席,民政、人力社保、卫生、教育、财政等25个部门领导为成员的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制定了《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了联席会议、联系会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的职责,确定了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目标,建立起涵盖全区各救助职能部门的议事协调机制。在整合部门救助资源、规范救助程序、建设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建立社会救助信息平台领导小组。成立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组长,民政、经信委、人力社保局等29个委办局领导及13各街镇领导为成员的社会救助信息平台领导小组,为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发展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加快推进我区社会救助工作信息化建设,构建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和广覆盖、无盲点的社会救助工作格局。三是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联席会,向成员单位、各街镇及时通报救助情况,开展专项培训,进一步发挥区、街镇、村居三级联动效能,强化网络救助管理,提高寒冷天气恶劣天气下的应急反应能力,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救助,杜绝冻死、饿死现象发生。
推进社会救助城乡统筹破解困难群众生活难题
为缓解低收入家庭的生活困难,我区制定了低收入人群收入倍增计划,城市低保标准由月人均580元提高到65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月人均500元提高到600元,计划2015年城乡并轨。从2005年开始建立爱心卡救助制度,累计投资300万元,为城乡低保特困家庭发放10000张爱心救助卡。2014年两节期间,核拨市、区两级慰问金400.72万元,对全区6393户城乡低保家庭进行了普遍慰问。认真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提高我区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五保对象吃、穿、住、医、葬供养水平逐步提高。
完善医疗和教育救助机制破解因病致贫、因学致贫难题
一是开展城乡低收入家庭医疗救助工作。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09年率先在全市建立城乡低保对象住院押金减免制度,按60%的救助比例为患危重病城乡低保对象先期垫付住院押金,最高不超过3万元。上半年投入资金137.6万元,对877人次城乡特困人员实施门诊救助和住院救助。投入救助资金43.51万元,对64人次罹患重大疾病的城乡困难群体给予重大疾病医疗救助。为4名城乡特困人员申请住院押金减免,目前都未办理出院结算手续。落实救助金322.94万元,为退养人员报销医疗费1565人次。二是2005年开始建立城乡低保对象参加新农合资助制度,累计投资126.13万余元,资助农村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中重病重残等特困人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开展患肺癌、肝癌、尿毒症等十六类危重病人员情况调查工作,全面掌握患危重病群众的自费医疗负担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包装发布慈善救助项目。2014年,区慈善协会继续实施“携手助老送健康——慈善医疗卡”救助项目、“关爱点燃希望”慈善助困、“爱心成就明天”慈善助学、困难群众应急救助等慈善救助项目,截至目前共支出各类善款192.6万元,帮扶各类困难群体1400余人次。争取市福彩公益金开展福彩送真情活动,对困难老人、残疾人、孤残儿童等弱势群体进行救助,活动自2003年5月启动以来,累计开展132期、救助困难家庭1394户,发放救助金196.46万元。
建立住房救助制度破解农村低保对象危房难题
我区从1995年建立农村住房救助制度,累计投资6490万元,翻建维修房屋4944间。从2011年开始,同农村住房保温、险村搬迁结合推进。从2013年开始,每年投资30万元,为全区户籍人口上自然灾害公共责任险。
创新开展农村低收入群众因老、因学、因病、因残致贫救助工作
2014年5月,区委、区政府出台《门头沟区农村低收入农户帮扶补助办法》,组织开展在职党员到低收入村报到开展低收入农户帮扶工作,解决因年老体弱、子女就学、患危重病和身体残疾而导致的家庭困难。对因老致贫的,在执行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待遇、养老助残券、高龄津贴等老年人优待政策的基础上,实行分类帮扶。最低帮扶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最高帮扶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对因学致贫的,农村低收入农户子女考上高中、中专或中技的,每生每学年救助1600元,考上大学专科的、本科的,每生每学年4500元,在校期间全程救助。对因大病致贫的,因患16类重大疾病而产生的门诊或住院费用,在扣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其他商业保险等现行医疗保障制度报销后的个人负担部分(含自费部分)超过1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帮扶,全年累计帮扶总额不超过8万元。通过以上帮扶后,个人负担(含自费部分)仍然超过5万元的,可以申请区慈善协会大病救助资金。对因残致贫的,根据享受伤残程度,最低享受每人每月100元,最高享受城乡低保标准的生活补助;养老保险最低享受50%的补贴,最高享受100%补贴;扶残助学每人每学年最低补助1200元,最高6000元或最高一次性补助10000元的标准。
切实发挥社会救助联席会制度
及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区建成了由民政、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巡视队、村居百人的信息员队伍和区救助站专业救助这三支救助队伍,形成了横纵联合的救助网络,实现了发现一个、报告一个、劝导一个、救助一个的工作目标。
在横向之间健全了民政、公安、城管、卫生等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按照逢九必巡和重大节日活动每日必巡的原则,组织联合巡视队,进行定时定点巡查,将巡视的范围拓展到重点景区、拆迁废弃工矿用房、险村搬迁后闲置房屋、拆迁房屋、施工工地管道、垃圾箱等流浪乞讨人员容易滞留、露宿或聚集的区域。加大了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告知、引导和护送力度,增加了巡视的频率,延长了夜间巡视时间,及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在纵向之间加强了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了流浪乞讨人员发现机制,一支覆盖镇街、村居的近300名救助工作信息员队伍定期在辖区巡视,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及时报告进行救助,切实发挥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源头管控,健全救助工作网络,全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基本实现了救助全覆盖、监控无盲点的良好工作态势。
自2013年起,区民政局在全市首次以通报情况结合业务培训的形式召开了门头沟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联席会暨信息员培训会。向集中救助联席会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各街镇主管领导、民政科长和联络员通报了救助工作情况,并邀请市救助管理事务中心主任王昌伦等领导对各村、居救助信息员进行了救助方面的培训。通过联席会机制,进一步发挥了区、街镇、村居三级联动效能,强化了网络救助管理,提高了寒冷天气恶劣天气下的应急反应能力,截至7月底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68人次,使流浪乞讨人员享受到全方位的人性化救助,为净化城市环境,维护地区的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魏秀娟刘军勇曹斌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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