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点击】
因为一场车祸,张刚(化名)从小就失去了父母,一直与爷爷相依为命。爷爷日渐年迈体衰,开始考虑自己的身后事。为了让张刚在自己不在时有个保障,并且能有人照顾,老人决定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子赠与张刚,而将自己的10万元存款赠与朋友李菲(化名),希望李菲日后可以代自己照顾孙子,并和李菲签订了附义务的遗赠协议。李菲当时拍着胸脯向老人保证:“您放心吧,您身体还好,即便有个好歹也别担心,您的孙子我一定给您照顾好了。”老人看看协议,又看看李菲,感到很安心。
没想到一年后,张刚的爷爷真的因病离世。受赠的李菲自然拿到了老人的10万元存款,但是让张刚没想到的是,李菲拿到钱后就消失了,再也没有露过面,更没有对张刚尽到照顾的义务。于是张刚准备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和爷爷的遗产。
钱已经进了别人的腰包,张刚真的可以把爷爷的遗产要回来吗?因为张刚是未成年人,他申请了法律援助,最后经过诉讼真的把爷爷的遗产要回来了。
【法律解读】
张刚的爷爷对李菲遗赠财产的条件是要求李菲照顾张刚,这种遗赠是附义务的遗赠或叫附条件的遗赠。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在这个案例中,李菲没有履行照顾张刚生活的义务,法院自然要取消她接受遗产的权利。这个案例也提示人们:切莫将“附义务的遗赠”当成免费的午餐。作为附义务的遗赠的受赠人,不要光想着自己将得到什么,更重要的是要知道并且履行自己应该付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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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义务的遗赠并非免费午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