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门头沟区工委
自中共中央1989年14号文件颁布以来,聘请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各级特约监督员,成为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项具体措施。2014年,区政协担任特约监督员的政协委员有63名。特约监督员们通过调查研究,明察暗访,开展民主监督,成为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重要方式,取得了很好效果。但是,在特约监督员的履职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尚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个别聘任单位思想认识有待加强。二是特约监督员素质有待提高。三是特约监督员工作不够规范。四是特约监督员工作缺乏“刚性”机制作保障。
为此,民建门头沟区工委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加大区级层面统筹力度。建议成立区级层面特约监督员工作领导小组,由过去谁邀请政协组织就给谁配备的方式,转变成为区级层面统筹,政协组织根据需求进行集中“派遣”政协特约监督员。第二,应规范选派聘任程序。制定相关制度,实现各类特约监督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统一颁发聘书和工作证,提高其公信力,提高民主监督的组织化程度和民主监督的实效。第三,健全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形成监督体系,尤其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工作重点和监督方式,让特约监督员工作有章可循。第四,提供特约监督员履职的保障。及时邀请特约监督员参加行风建设考核和民主测评,同时重视特约监督员监督成果的转化,及时反馈特约监督员反映的社情民意、意见建议的处理意见和处理情况。
关于加强我区特约监督员工作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