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为使广大市民进一步熟悉防空警报信号,不断提高国防观念和增强防空意识,熟悉警报音响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的有关规定,区政府决定于9月19日(星期六)组织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9月19日10时00分至10时16分。
二、试鸣范围:全区地域范围内。
三、音响规定: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一长音连续3分钟。
警报试鸣期间,希望全区市民闻声勿惊,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并注意对三种防空警报音响规定的识别。
门头沟区人民政府2015年9月14日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防空警报试鸣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