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期,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接到北京市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举报,称北京德某工程有限公司在其公司官网简介模块中宣称其是“高新技术企业”,涉嫌违法,要求查处。
经查,当事人在公司官网发布以提升企业形象并直接或间接宣传介绍公司产品服务的商业广告,其中,公司简介模块宣称其是“高新技术企业”,当事人承认上述内容没有确切的来源和依据,出现了对消费者造成误解的虚假广告内容。当事人发布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的虚假广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1140元。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供稿
曝光失信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