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张然
村居公益法律服务在我区实施以来,在探索中不断完善与深化,2015年,全区298个村(居)全部实现了执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在村(居)发挥“第三方”优势,参与村(居)民主自治、为村(居)委会和辖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协助人民调解、实施法律援助、为特殊群体提供法律帮助等,帮助村居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离不开的好帮手”
“杨律师吗,我们小区有一个居民,因为家庭纠纷,要起诉他的哥哥,需要您帮助写个起诉书,您能过来吗?”原来,龙泉镇某社区的居民王先生因共有物分割与哥哥产生了纠纷,双方已经打过一次官司,区法院于2015年9月依法判决争议房屋94%的产权归王先生所有,6%产权归其哥哥所有。判决生效后,王先生多次打电话与哥哥联系,准备商谈生效判决执行事宜,但哥哥拒接电话,致使商谈无法进行。因此王先生打算再次起诉,要求对共有的这套房屋进行分割。王先生找到了居委会,因此便有了开始的那通电话。
接到居委会的电话后,杨律师首先到居委会了解了情况,为王先生详细解答了相关法律规定,并当场为其起草了起诉书。
这只是居委会和村居律师合力帮助居民解决问题的众多合作中的一个缩影。在谈到村居服务律师与居委会的关系时,该居委会主任说:“经过这两年的磨合,我们和律师的配合越来越默契了,都觉得对方成了离不开的好帮手。”
村里来了法律专家
2001年,雁翅镇某村的村民林某经人介绍将位于本村的一处独门独院的宅基地房屋,以1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了本市西城区居民赵某夫妇,双方签订了书面的买卖合同。2005年,卖方林某死亡。2006年买方赵某夫妇登记离婚,二人在离婚协议中对夫妻财产分割达成约定,明确双方共同购买的这处房屋归妻子孙某所有。2015年,林某的母亲和兄弟想要向赵某夫妇收回房屋,并与孙某经多次协商初步达成一致,林某母亲、兄弟以15万元收回房屋及宅基地。虽然纠纷协商出了结果,但是由于涉及专业的法律问题,双方都不知道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于是抱着找一个法律“明白人”的想法找到了村居律师。
村居律师先去村委会了解了情况,然后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全部事实与双方的真实意思,先拟出了一个初步协议,再根据双方的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和完善。之前,双方在自行协商时虽然没有什么争议,但一落实到纸面上,在一些细节问题上就有了歧义。在律师的努力协调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协议并当即履行完毕。
接地气的普法讲师
某小区有一对老夫妻,丈夫80多岁,妻子70多岁,育有4个儿子,都已成年,并已结婚另组家庭。老两口在有生之年赶上了我区拆迁,他们的房子也在拆迁范围内。拆迁使得老两口的生活有了很大改善,但是随着年纪一天天大了,身体状况大不如前,需要有人在身边照顾。在与几个子女商量后,决定一个子女负责照顾老人一周,但是却只有老大和老小执行,老二和老三借口老人处理拆迁问题时没有一碗水端平,对老两口不闻不问。除去老大老小各自照顾的一个星期外,其他时间没有人管,老夫妻无奈将老二老三告上法庭。
了解到这种情况后,村居顾问侯律师决定首先给几名子女“普法”,让他们明白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他们的行为到底对不对。她帮助当事人分析了导致此种情况发生的原因,并进一步与子女们讲法释法。经过律师一番努力,哥几个对这个问题有了一定的认识,也明白了不赡养老人是不对的。最终,该起案件没有经过审理,在调解中就达成一致意见。老人撤诉,4个儿子分别承担起了各自的义务,老人最终也原谅了他们。这起赡养纠纷就这样得到了圆满解决。
除了这种针对具体案件的“普法”,村居律师们更是经常出现在普法讲座的讲台上。在服务的村(居)上门讲课,以拉家常的方式以案释法,毫无拘束地互动……村居律师的普法讲座深受欢迎。
居民老李高兴地说:“这两年,村居法律顾问都会在居委会或者上门为我们老百姓提供法律咨询,老百姓的家长里短也都愿意找律师絮叨絮叨,有不明白的问题就请律师支支招。律师越来越接地气了。”
居民如何寻求帮助?
目前,我区每个村(居)都设有法律顾问公示牌,牌上注明了法律顾问的姓名、联系方式,群众可以在法律顾问坐班当天现场咨询,也可以通过公告上的联系方式进行法律咨询,还可以将需要咨询和解决的问题提前交给村(居)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收集后交法律顾问提前分析研究,提出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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