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早晨,律师陈进华正在接待法律咨询,一位老奶奶走进办公室,他一看正是他代理案件的王奶奶,便问她有什么事儿?她说特意来给陈进华送锦旗。
送走了老人,陈进华回想起了代理王奶奶案件的经历:一天上午,一位耄耋老人带着随身物品来到区司法局,泣不成声地说自己被子女赶出家门,已经无家可归。原来,王奶奶已经84岁了,曾因赡养分家继承等问题多次到法律援助中心咨询,陈进华对她的问题进行了解答,也曾多次打电话给她的子女做工作。王奶奶感到陈进华为人热心诚恳,就认准了他。
王奶奶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丈夫中年过世,她含辛茹苦将子女抚养成人,并帮助几个子女带大了孩子。王奶奶多年前与三个儿子约定,大儿子不继承房产,也不履行赡养义务。其他两个儿子分得房产并赡养老人。随后老人独住一间小屋,因为生活能自理,平日生活支出也不多,两个儿子经济上负担不重,其他子女也经常看望,大家相互比较融洽。
然而,棚户区改造拆迁工作开始后,事情发生了变故。两个女儿听说拆迁立即回家要求平分房产,大儿子对自己放弃房产继承的决定也后悔了,子女之间激烈争吵,并最终在2009年底走上法庭。经过拆迁前后两年三次起诉三次上诉的判决后,两个女儿因自己权利受损对母亲不满;大儿子认为自己未分家产,亦不再赡养老人。拆迁协议签订后房屋拆除了,王奶奶随小儿子一家租房居住。居住楼房几个月后,原来各自居住的王奶奶和小儿子一家人因生活习惯不同逐渐产生了矛盾。争吵之中,小儿子将老太太赶出了家门。
陈进华了解了王奶奶的情况后,逐个联系她的五个子女,要求他们接老人回家。但五个子女均不愿意继续赡养老人,还找出各种理由搪塞,相互推诿,最后连电话都不接了。无奈之下,陈进华联系到所在镇政府,由镇政府出面将老人暂时安置在镇敬老院。
安顿好老人后,陈进华为老人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并代理了这起赡养案件。庭审中,王奶奶哭诉了自己的不幸和子女的不孝,陈进华对各个子女的行为进行了批评,对子女以财产为由免除自己赡养义务的行为从情、理、法的角度进行了驳斥,并对老人的赡养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通过与法官的共同工作,子女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法院对老人的生活费、保姆费、房租费等承担问题作出了判决。最终,王奶奶的赡养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王奶奶怀着感恩的心来到区法律援助中心,于是发生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像这样的法律援助案件在陈进华身上还有很多。刘某是区里的信访重点人,也是重度残疾人,下肢瘫痪,自1984年开始长年因为各种问题到各级部门上访,曾在区委门前多次下跪。一次,刘某在到区信访办上访途中意外遭遇车祸,他怀疑有人故意伤害,对政府极度不信任。受伤后,经区医院诊断为关节脱位和软组织损伤,但他对诊断结论不服。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代理,对陈进华来说已经不是问题,但这起案件的主要困难在于要赢得刘某的信任,取得政府部门的理解。在代理案件的过程中,为彻底查清刘某的病情,打消他的疑虑,陈进华借款2000元给刘某做CT和核磁检查,并带他到医院看病。刘某因为重度残疾,无法坐轮椅,每次出行,陈进华都提前联系好车辆,与他家人一起用床板抬着他。陈进华的这些行动,使刘某从感动到信任。经过陈进华两年多的不懈努力,刘某获得了8万元的经济赔偿,案件最终得到了圆满解决。
2004年7月,陈进华从首都师范大学政法研究生毕业后,到门头沟区司法局担任法律援助中心公职律师。工作10年来,她接待咨询13000余件,代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00余件,为群众代书各类法律文书800余份,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收到当事人赠送的锦旗20余面。2008年被评为“北京市司法局奥运安保工作先进个人”;2009年度荣立司法行政系统个人三等功,赢得了百姓的信任和赞誉。故事线索:司法局故事采写:柴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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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律师:陈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