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毕辉)首期《全国阳光法院新媒体榜》日前发布,区法院进入榜单前列,标志着区法院在司法宣传工作又取得新成果。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与新浪法院频道联合发布首期《全国阳光法院新媒体榜》,区法院最终进入榜单前列,排名第12,也是进入该榜单中北京市属法院的前三名,反映了区法院大力推进司法宣传工作,做好“互联网+”时代司法公开、普法宣传的最新成果。
据悉,本次榜单以法院微博建设情况为数据基础,主要考察“传播力”、“服务力”、“互动力”和“庭审透明力”4个指标,进而评估各地法院的新媒体建设成果。在榜单数据考察期间,区法院官方微博“@门头沟法院”连续推出“谨防‘双11’购物陷阱”、“购物中涉法问题提示”、“称网购硬盘是水货卖家淘宝连带被诉”、“无偿提供庭审翻译,法律手语维权在行动”等普法类系列微博,充分利用购物消费节点,立足服务群众的角度,推动庭审透明化建设,做到了与群众的深入互动。经统计,榜单数据考察期区法院官微发布博文共计64条,其中庭审微直播24条,微直播30条。
近年来,区法院紧紧围绕司法公开,提高公众对法院公信力的目标,在保持传统传媒建设的同时,搭建微博、微信、网络直播等各类信息化平台,以多种形式合力打造“阳光型”法院。尤其是2015年,在收案量大幅增长、审执压力陡增的情况下,区法院坚持以公开促公正,稳步推进新媒体时代的司法宣传工作。院庭长带头示范,加大庭审直播力度。如双微平台推出“院长办案之千里赴川”、“借用围墙建房引矛盾法院现场勘验明纠纷”等博文,报道区法院院领导案件勘验活动,引起广大网友关注;多样化栏目建设满足群众多样性需求,如依据法律层次的差异,区法院微博推出“法律讲堂”、“微直播”、“庭审微直播”、“佳节普法系列”、“综合通知”等栏目分类展示相关普法内容,满足了不同群体的阅读需求;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探索多维普法思路,如近期“双11网购”宣传活动,区法院从案件预报、视频直播、双微解读、法律评析、图文普法等多个角度开展集中宣传,形成多维度立体化布局,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此次,区法院在新媒体榜中位居前列展现了区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的阶段性成果。区法院也将进一步创新思路,强化司法宣传能力,积极把握“互联网+”时代特点,充分运用“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法院平台,不断加大庭审公开化建设,提升官方宣传平台的传播力与互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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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期全国阳光法院新媒体榜发布
区法院进入榜单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