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姐刚装修完房屋,想要买家电,于是趁着优惠促销活动期间,在家附近商场选购了一台电冰箱。使用三个月后,林小姐发现冰箱散热不是很好,于是她找到商场要求退货,没想到遭到对方拒绝。对方表示,林小姐必须拿出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确认属于产品质量问题方可退货。
法律解读
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属于消费者权益纠纷,解答的关键是举证责任到底由谁承担。在我国民事诉讼程序中,除了一些特殊情况下举证责任倒置以外,《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并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但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该条规定减轻了消费者举证责任,解决了消费者维权难、维权成本高的问题,避免了鉴定难、成本高、不专业等难题。不过,该规则仅适用于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品和装饰装修等服务,仅限于购买或者接受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超过六个月的将不再适用。本案中林小姐购买的电冰箱属于耐用品,在购买后三个月发现瑕疵,此种情况下由经营者承担商品瑕疵的举证责。
- 标题导航
- 区政协召开专题协商会
- 11月15日全区正式供暖
- 我区全面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
- 落 雪缤 纷
- S1线有望2016年底前建成通车
- 打造良好环境 引进优质资源
- 永定河河堤路将进行综合整治
- 明确产业定位 做好布局规划
- 树立底线意识 严守换届纪律
- 我区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全市第一
- 区划和城乡代码更新维护工作完成
- 什么是利率市场化
- 前9个月我区接待游客229.5万人次
- 严查用车大户机动车尾气
- 五项措施强化机动车尾气监管
- 区工商分局
- “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活动举办
- 谨防电信网络诈骗
- 集中清理占道早餐车
- 人民调解员培训讲师为学员授课
- 秋季学校食堂
- 解群众心结 暖群众心房
- 采取四项举措确保完成全年结案目标
- 严查道路遗撒及夜间施工
- 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合法吗?
- 商品有瑕疵举证责任谁来承担?
- 新课程计划背景下的学与教研讨会举办
- 北京八中京西附小拓展主题综合课程学习空间
- 实验二小永定分校赴台游学
- 构建和谐行为文化
- 王平学子到京源学校游学
- 人才高速路
- 区质监局召开全区服务标准化专题培训会
- 区质监局检查制造计量器具企业
- 区质监局严格把关确保煤炭质量安全
商品有瑕疵举证责任谁来承担?
案例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