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计划
让矫正帮教触动心灵
2013
年初,区司法局矫正帮教工作心理健康服务工程正式启动。对于这项被称为“‘心’计划”的带有挑战性的新工作,该局充满期待。作为心理健康服务工程的积极推动者,区司法局负责人希望藉此探索出一条提升矫正帮教质量的新途径,特别是培养一支高素质、复合型、技能型的心理健康服务专业团队,为更好地履行社区矫正职能打下坚实的基础。
“心”关怀
“我想和宋老师聊聊”
“我有些困惑,想和宋老师聊一聊,能帮我约一下时间吗?”5月底,因为被判缓刑在区司法局接受社区矫正的张某给矫正干警打来电话。前不久,区司法局在区阳光中途之家组织了社区服刑人员团体心理辅导。就是在这次团体辅导课上,张某认识了宋老师。
宋老师名叫宋玉梅,是一位拥有丰富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心理咨询专家。正是由于区司法局的“心”计划,她走入了我区社区服刑人员的视野。作为矫正帮教工作心理健康服务工程的一项内容,宋老师在协议履行期间将不定期来到我区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免费心理咨询。
“上次团体心理辅导的时候,您让我们看一张图、一棵树、十个孩子,在不同的位置。我觉得自己就像从树上掉下来的那个孩子。当时因为时间有限,您没有一个一个解读,而且我也有点不好意思问。我不知道这代表着一种什么样的心理状态,想请您帮我详细解读一下。”2014年6月8日下午,在张某朋友家,从北京市区赶过来的宋老师开始了对张某的心理辅导。这个地点是由张某指定的,特意避开了他自己的家和经常活动的地方。
第一次咨询持续了1个小时。宋老师发现张某情绪低落,一边帮他进行情绪疏导,一边尝试激发他内心的责任感。咨询结束时,张某眼圈红了。他说:“跟您聊一聊,让我觉得自己没有被社会抛弃。”宋老师告诉张某,什么时候觉得想要再找人聊一聊,可以联系她,而她也可能和区司法局的工作人员主动回访张某。
和张某告别后,宋老师又赶往另外一名社区服刑人员家中。与宋老师一路的除她的助理,还有一名“徒弟”——接受心理咨询个案督导的司法助理员。
“为提高对社区服刑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心理干预和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提升矫正帮教工作质量,区司法局决定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率先打造心理健康服务团队。经过深入研究和系统化设计,区司法局于2013年1月与专业的心理咨询机构北京心驿站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确定了合作框架,计划在3年内分步推动这项工作。”区司法局负责人介绍,“心”计划主要有两大步骤:
第一步,2013年3月,区司法局举办了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班,组织干警接受系统的心理咨询理论和技术培训,并于同年5月统一参加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考试,参加培训的28名司法行政干警全部取得了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
第二步,从今年开始,狠抓心理知识的实际应用,一方面由专业心理咨询师带领干警开展个案咨询、矫治,确保每人掌握至少两项心理矫治技术;另一方面定期组织专家讲坛、沙龙、工作坊、案例讨论等,对“两类”人员常见心理健康问题和疑难个案进行研讨交流,探索类型化矫治方案,进一步提高对“两类”人员心理干预水平。
“两年以后,我们将把心驿站的心理专家作为顾问和后盾,主要依靠自己的矫正帮教队伍开展心理矫治和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区司法局负责人表示。
“心”调查
心理干预提前介入
按照设计,
区司法局矫正帮教工作心理健康服务工程并不局限于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期限,而是向前后延伸,试图提供全程式心理健康服务。向前,延伸到矫前社会调查;向后,延伸到解除社区矫正后的安置帮教环节。
区司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区司法局积极提升社区矫正社会调查工作质量:一方面在全市率先联合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出台《门头沟区拟适用社区矫正社会调查工作规则》,对社会调查的流程、时限、要求等进行了全面规范;另一方面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社会资源,与专业社会调查公司合作,聘请具有法律、社会工作背景的人员组建社会调查员队伍,深入村居、社区、相关部门对拟适用社区矫正人员的居所情况、家庭情况、日常表现、帮教条件等11项内容进行调查并形成评估报告。
而这其中值得关注的一点是:探索心理干预提前介入模式,即在开展矫前社会调查的同时,分析被调查人员的心理特点和行为特征,出具心理综合评估意见,对拟适用矫正的被调查人员提出教育矫正建议,为日后教育矫正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2月底,区司法局受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对拟建议适用缓刑的丁某进行社会调查。“经调查,对丁某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存在的不良影响较小,其之前在社区表现良好,有利于其社会矫正。”在丁某的《社会调查评估报告》上,社会调查员在“评估意见”一栏这样写道。附在这份评估报告之后的是一份更为详细的《丁**司法社会调查报告》,里面包含基本情况、案情概述、成长经历、个体状况、家庭及社会关系状况、回归社会状况、综合评估意见、矫正帮教建议等几部分内容。“事件的发生,对于丁某来讲,是人生走到最重要关头,发生的一次重大损毁名誉的事情。故其产生的负面情绪,也是比较严重的。但由于其之前的工作岗位性质,较难使用常规方法进行劝慰和开导。建议使用箱庭疗法,让其自身产生改变的内驱力与外动力。”除了司法干预方案,报告中还提供了针对丁某的心理危机干预方案和身心健康干预方案。
“有了这份详细的评估报告,我们在接收社区服刑人员的时候对当事人的情况就更加明确,在接收谈话和日后的矫正工作中也就有了大致的方向。特别是其中的心理评估,给我们用什么样的语言语气、表达什么内容等,都提供了有益的信息。再结合自己所学的心理学知识,就能够较好地获得社区服刑人员的信任和配合,给矫正工作开一个好头儿。”负责对丁某实施矫正的城子司法所司法助理员说。
直接同社区服刑人员正面接触是日常工作的重要一部分,司法所不仅担负着对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的职能,也担负着对社区服刑人员从心理上到行为上进行教育矫正的职能。实际工作中,只有在心理上、行为上对社区服刑人员实现教育矫治,才能真正更好地实现对他们的监督管理。因此,司法助理员掌握心理咨询、心理矫正的一些方法、技巧,对日常工作的开展就显得尤为重要。”说起矫正帮教工作心理健康服务工程,大台司法所负责人表示,自己受益匪浅。这位负责人于2013年获得了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并开始将所学到的心理学知识和心理咨询技巧自觉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通过学习心理学知识,工作中我有意识地进行了尝试,也取得了一些成功的个案。这些都激励我更加努力学习,总结经验,继续探索如何做好心理矫正工作。但是,司法所工作人员又不可能完全像心理咨询师那样对待工作对象,例如在社区矫正个别教育中,工作对象就必须按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接受教育,而且结合本人的实际汇报近期活动情况,有一定的强制性。而且,最后的工作结果也必定是要以遵守社区矫正的有关规定、接受教育的效果作为衡量标准。因此,心理矫正同心理咨询有着不一样的内涵。”随着工作的深入开展,大台司法局负责人对心理健康服务工程的理解也更加深刻了。
对此,区司法局负责人表示赞同。他说,心理健康服务工程的目的不仅仅是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心理干预,更是要提高干警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帮教质量,既给予社区服刑人员尊重、理解和帮助,又传达出法律的严肃和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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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矫正帮教工作心理健康服务工程稳步推进
“心”矫治边学习边探索“作为一名司法行政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