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郑霜)近期,区工商分局接到一位市民的投诉,称他在某健身中心健身过程中因场馆设施问题将脚划伤,耽误了自身工作,要求健身中心赔偿医药费和10天的误工费,商家拖延。
在接到投诉后,区工商分局第一时间与该健身中心取得联系并询问情况,并约定时间进行调解。经调解,商家认可是由于自身场馆原因对消费者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但由于该健身中心负责人变动,此次来调解的负责人已不能代表公司做出决定,于是告知消费者和工作人员回到公司与上级领导沟通并尽快回电。在工作人员的调解下,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健身中心赔偿消费者1000元整。
在此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一是要注意到规模大、信誉好、有主体资格的健身中心去健身,健身时注意自身的财产安全、人身安全;二是健身前认真阅读健身合同后再与健身中心签订,并在健身期间内保存完好;三是一旦出现事故要保留好消费凭证及医院收据,及时到工商部门进行投诉。
同时,经营者也要注意:一是营业前要办理好本公司的注册手续,不可无照经营,并确保设施完好;二是在为消费者办理预付卡后要谨慎与消费者沟通,不要随便承诺;三是要保证消费者在本健身场馆的人身安全,一旦出现问题后能够立即处理。
- 标题导航
- 区委理论中心组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
- “多彩京西行”助我区成投资热土
- 徒步大会阳城站开走
- 我区召开第四次政协工作会
- 市发改委领导赴我区调研
- 强化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工程按时完工
- 关于严格实施全区生态建设涉农工程项目纪律要求的通告
- 我区三种模式推动险村搬迁工程落地惠民
- “5·20”67对新人喜结良缘
- 门头沟区治安志愿者协会成立
- 小学生做环保小使者
- 残疾人有声阅读活动
- 我区召开群防群治工作推进会
- 区气象局实施京白梨气候品质认证
- 文化志愿者走进敬老院
- 区旅游委加强重大活动宣传提升知名度
- 独辟蹊径养彩蝶 创业创新追梦人
- 区法院执行局“1+N+X”信息化执行团队办案模式初显成效
- 区工商分局夏季日用品消费知识开讲
- 区食药监局规范网络订(送)餐经营行为
- 区城管局全面开展夏季环境秩序整治
- 区工商分局及时调解消费纠纷
- 区城管局网上信访宣传月活动启动
- 区卫生监督所联合公安打掉非法行医窝点
- “真实身份租车,虚假身份骗钱”应引起重视
- 多年未签劳动合同,能否要求双倍工资?
- 龙泉雾小学少儿国学礼孝项目启动
- 八中京西附小党支部动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 青年教师基本功展示活动举办
- 区教委联合多部门圆中小学生作家梦
- 大峪中学举办校园模拟招聘会
- 区质监局开展世界计量日主题宣传活动
- 区质监局专项检查学生校服产品质量
- 京煤总医院与国际药学同行交流
- 京煤总医院完成一例上斜肌麻痹斜视手术
区工商分局及时调解消费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