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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的一天傍晚,家住六楼的小李带着孩子乘坐电梯准备回家做饭,电梯门刚要关上,“等等,还有人呢!”随着喊声,家住四楼的刘大妈带着自己的小狗“笨笨”急匆匆地跑了进来。原来,刘大妈带着“笨笨”遛弯儿回来,也赶上了这班电梯。见电梯里人不多,刘大妈就把“笨笨”放在了地上,让它在电梯里继续遛弯儿。
由于彼此比较熟悉,小李就和刘大妈闲聊了几句。突然间,小李孩子一声喊叫,打破了闲聊的气氛。不知为什么,平时老实听话的“笨笨”今天发起了脾气,一口将小李孩子的手咬伤了。事情发生后,小李连忙带着孩子去医院做紧急治疗。而刘大妈却不见了踪影,事后一直也没去看望小李的孩子。小李认为,刘大妈没有看管好自己的宠物,导致自己的孩子受伤,就找到刘大妈商讨赔偿问题。刘大妈自觉委屈,认为自家的狗很老实,不可能咬人,肯定是孩子先招惹了狗,不同意赔偿。双方协商不成,于是,小李一纸诉状将刘大妈告上了法院。
这个故事中,孩子被狗咬伤应该由谁来负责呢?【法律解读】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饲养的动物将他人咬伤、抓伤等致人损害的,由动物的实际饲养人承当损害赔偿责任。当然,法律不仅规定了饲养人的责任条款,同时也规定了相应的免责条款,宠物的饲养人有证据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本案中,小李将刘大妈诉至法院后,经过法院审理认为,事发点在电梯的封闭空间内,刘大妈对自己的宠物有不可推卸的管理义务,并且根据电梯的监控录像也没有发现小李的孩子有招惹小狗的行为,因此法院判决刘大妈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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