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黄先生在一家郊区超市花100元买回了一件标有名牌图案的运动裤,回家后才发现是假货,于是向超市提出索赔。[案例点评]:
超市在进行调查后,退给黄先生400元的退货款加赔偿金。2014年3月15日正式施行的新《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对消费者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的价款或者费用的三倍(原来的规定是一倍);若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并造成消费者生命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经营者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另外再加两倍惩罚性赔偿。”由此可见,新《消法》把赔偿额度从一倍加码到三倍,即“退一赔三”,黄先生遇到的这种情况在新《消法》后可获得100元的退货费加300元的赔偿金,一共400元。[案情介绍]:
消费者刘某在某网络平台购买了一款价格2499元的数码相机。收货后,刘某认为该相机不是自己喜欢的产品,遂向该网络平台商家提出要求退货,遭拒绝。刘某投诉到当地工商部门,要求依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7天内无条件退货。[案例点评]:
修改前的《消法》对于通过特定的购物方式购买商品未规定7日内无理由退货。能否退货,主要看国家对此是否有规定,或者商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当事人对此是否有约定。
依据新《消法》的规定,除特定情形外,消费者均可以无理由退货。因此,在本消费者维权案例中,刘某以自己不喜欢该产品为由要求退货,不论商家出售的相机是否有质量问题,都必须满足刘某退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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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货可退一赔三 网络购物7日无条件退货